浙江绍兴县七项举措助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本报讯 继6月底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券制度试行办法后,安徽省芜湖学前教育再次迈出重要一步: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开始启动。与此同时,市财政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扶持一批普惠性幼儿园。一连串举措预示着芜湖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铺开。
今秋3000余名幼儿受惠资助券制度。芜湖将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对符合条件的幼儿,以“学前教育资助券”方式给予每学年1400元的资助。根据规定,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烈士子女、特殊困难家庭幼儿等4大类幼儿可享受资助。根据估算,今年全市将有3000多名幼儿从中受惠。
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启动。出于残疾儿童对学前教育的特殊要求考虑,芜湖市将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通过早期干预、教育康复,促进残疾儿童生活适应能力的提高,切实维护和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该市聋哑职业学校将依托其专业资源,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市率先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普惠性幼儿园将得到重点扶持。芜湖将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大财政投入,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加大对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园的支持。具体来说,市财政今年将重点扶持58所普惠性幼儿园,给予每所普惠性幼儿园3-5万元的补助。
据悉,芜湖市学前教育在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到2013年,全市至少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34所,大力扶持普惠性幼儿园140所。(
芜财
又讯 民办幼儿园有望获办学经费补贴,接收深圳户籍入学儿童的民办幼儿园还可获学位补贴。广东省深圳市目前完成《深圳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以下称为《三年行动计划》)的撰写与修改工作,正在报请市政府批准。
非营利民办幼儿园可获补贴。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在经费扩充行动中,深圳市从今年开始,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市、区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并逐年提高。设立市、区政府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和奖励。
针对目前民办幼儿园占绝对主体的办学局面,市教育局正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拟对接收深圳户籍和符合该市人口管理1+5政策入学条件儿童的民办幼儿园提供学位补贴,对非营利民办幼儿园提供办学经费补贴。
拟对幼儿园实行分级扶持。根据计划,深圳市将探索幼儿园分类管理和分级扶持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政府按其办园等级给予一定的办学经费补贴,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扶持政策。(
深财
再讯今年起,浙江省绍兴县率先分步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对符合条件的3—5周岁幼儿学前保教费由县财政按生均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建立县、镇二级共同分担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
据悉,绍兴县将采取七项措施,助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包括:
实施免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工程。
实施幼儿园园舍安全改造工程。对符合布点规划但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幼儿园,分两年进行抗震安全加固。加固改造所需资金,县财政补助60%,其余由所在镇街、开发区承担。
启动新一轮高标准幼儿园建设工程。用3年时间,规划建设18所高标准示范幼儿园。县财政对镇街中心幼儿园的新建、改扩建按工程立项价的50%—60%分档补助;新农村(新社区)幼儿园的新建、改扩建,县财政按工程立项价的三分之一补助。城区配套幼儿园布点规划由教育、规划部门牵头,原则上按每百户10名幼儿的比例,建设所需资金由县统筹安排。
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2011年起,对在县幼儿园从教两年及以上的在职幼儿教师,新获得学前教育大专、本科学历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5000元/人。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选拔培训60名园长、200名骨干教师。全员培训经费各幼儿园按不低于师均每年500元的标准考核使用。
优化幼儿教师待遇保障工程。由教育、人力社保和财政等部门根据学历、专业、职称、任职年限、工作实绩等制定统一规范的差别化工资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
推进优质品牌园创建工程。继续安排2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奖补经费。对新评上省一级、省二级幼儿园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创建市标准化幼儿园的,奖励5万元。
实施民办幼儿园扶持工程。拓展学前教育公益性投入,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助学。鼓励村集体出资或企业、村民按“一事一议”方式捐资建设新农村幼儿园。大力鼓励民办幼儿园提档升级,创建升级的民办幼儿园享受公办幼儿园同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