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林左旗教育局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六规范”举措,进一步推进全旗幼教工作的均衡、健康、科学发展。
一是规范幼教管理。2011年春,在对全旗幼儿教育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全旗幼儿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幼儿教育结构调整、规范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三大问题,制定并出台《巴林左旗幼儿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巴林左旗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办法》、《巴林左旗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标准》和《巴林左旗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等文件,为幼儿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会议提出,五年内全旗将陆续在镇内新改扩建公办园10所,乡镇中心园17所,规划新改建村、嘎查幼儿园100所。实现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0%,学前一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100%的目标。届时,幼儿教育基本形成以公办为主体,以民办为补充,公、民办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是规范招生编班和师资配备。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幼儿年龄招生编班,不得乱宣传、乱招生,乱编班。小班不得超过25人,中班不得超过30人,大班不得超过35人。要创造条件,按“两教一保”的标准配备教师。
三是规范教学行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既要摆脱“保姆式”教育模式,又要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要切实明确幼儿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幼儿独立的生活能力、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的体格、对知识探索的兴趣以及语言、思维、专注、倾听、动手操作等能力。要科学选择幼儿教育方法与途径:指导孩子在游戏、玩耍中学习,在游戏、玩耍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游戏、玩耍中发展各种能力,在游戏、玩耍中形成个性。万万不可剥夺幼儿的游戏权利,无限夸大学习成果,借以满足部分家长的虚荣心,致使幼儿教育步入“小学化”的误区。万万不能整天逼迫孩子识字、算术、背古诗、记单词,抢学小学知识。
四是规范使用教材。从今年下学期开始,全旗公、民办幼儿园教材统一由教育局订制。任何幼儿园不得私自征订教材,不得擅自变更课程设置,坚决杜绝幼儿园自作主张,通过非法经营单位、非法渠道、非法方式订购使用劣质盗版教材,损害广大幼儿及家长利益。教育局将统一组织教材的使用培训,让每一位教师都能把握教材的编写意图,编排体系,知识框架,使教师能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同时要强化对教材征订、使用、管理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幼儿园年度评估验收、等级评定、评优评模等挂钩。
五是规范课程计划。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规定,幼儿在学前三年教育中主要进行科学、社会、语言、艺术、健康五大领域的教学内容。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依据《纲要》开设课程,规定课时,不得离纲执教,不得擅自增减教学内容,切实落实幼儿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目标。教育局组织工作组,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及幼儿实际,统一定制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增加幼儿操作、游戏性课程内容,真正做到寓教于乐。
六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不能以盈利和竞争生源为目的,擅自抬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特别是民办园更应自觉接受监督,执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