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适应城乡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解决“入园难”问题,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从发展目标、公共服务体系、教育管理等方面对发展学前教育做出可行性指导。
意见提出河南省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争取到2013年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1%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到2015年,全省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经济发达地方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8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到2020年,全省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经济发达地方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所有幼儿园全部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95%以上。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农村幼儿园建设要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农村原则上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至少举办2所、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至少举办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开展优质幼儿园在农村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等改革实验。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倡导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水平。
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意见强调要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年检制度,所有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园许可。严把安全关、设施关、师资关,确保具备开展幼儿保育和教育的基本条件。未获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办园资格。同时,要求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全面落实覆盖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各个方面、各个工作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