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全上海市所有托幼机构(含社会力量办园)的正职园所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局长及从事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和督导人员;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分管院(校)长、幼教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上海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应做好园所长每次参加培训的出勤统计,培训出勤率列入培训考核范围。经考核合格者,统一认定学分。培训结束后,每位园所长须在 9月 30 日之前完成一篇2000字左右的作业,作业的主题为“贯彻落实《上海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具体题目可自定。每位园所长应结合培训体会和本园所实际情况认真完成。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组织、收取、审定作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