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洪峰表示,未来三年,市区两级政府将接收14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对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要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教委:配套园“建了不交”并不鲜见
应建不建、建了不交、交了不合格,是小区配套园的三大问题。其中“建了不交”,甚至挪作他用,在小区配套园中并不鲜见。
据介绍,2005年至2009年,丰台区按规划应配套建设的小区幼儿园共54所,但最终有10所未建,还有8所幼儿园的产权至今无法收回。
还有一种类型的不达标,是在开发商建设过程中图纸和实物不相符,“图纸上设计的是9个班,实际交付时可能只有6个班。”
此外,一些不上交的小区配套园,未经教委的审批或备案,被开发商直接转手,办起了黑幼儿园。
开发商:出让用地的幼儿园转“公”难
一家大型国企开发商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幼儿园用地属于政府直接划拨的,政府收回公办理所应当。但一些小区配套的幼儿园用地,是随着项目一起出让的,等于是已经“卖”给了开发商,这些幼儿园变“公”有难度。
一位国土部门的人士也认为,对于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幼儿园,变为公办有一定的难度。“开发商的土地出让金里,已经包括了幼儿园用地。等于说开发商拿地的楼面地价每平米多少钱,那么幼儿园用地同样也是这个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