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不得将公办园出租合约期满后要收回
本报讯(记者练情情)昨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下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内公办幼儿园重新登记造册。每年新建一批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力争到2013年,各县(区、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2013年年底前,将各级各类资产属于国有的公办幼儿园统一归口同级教育部门管理。各地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资产属于国有的乡镇(含街道,下同)中心幼儿园;不得将公办幼儿园出租,已出租的合约期满后要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