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妇联:
为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视学前教育”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促进和谐社会与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引导和推动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活动健康科学发展,经请示教育部、全国妇联领导同意,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和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定于2010年11月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展评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幼儿园参评、参展等费用。
二、按属地原则,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参评和参展单位。
三、展评活动分别设立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参评省市团体奖和参评省市组织奖,由专家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有关评选工作。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组织及相关教育团体相互配合,广泛发动当地和本系统幼儿园、幼儿教师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按照《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方案》(附件1)、《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申报表》(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何建闽、樊汝来、张又伟
联系电话:(010)62511961、62511399 传真:(010)62514733
附件:1. 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方案
2. 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申报表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全国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展评通知
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技术装备处(中心、室、站)、学前教育研究分会
附件1:
编 号:
参评省市:
省内序号:
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
参评申报表
作品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者:
作品类别:请在所选定的类别□内划“√”(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 运动类(YD) □ 科学类(KX) □ 结构类(JG)
□ 语言类(YUY) □ 美工类(MG) □ 表演类(BY)
□ 社会类(SH) □ 益智类(YZ) □ 音乐类 (YY)
□ 其它类(QT)
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组委会制
填 表 说 明
1.作品名称
在一个展评作品名称下只能是一件玩教具或围绕某一具体教学内容的一组玩教具。
2. 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第一作者所在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机构。
3.申报者
申报者应是幼儿园教师或其他幼教工作者,可以以个人或多人合作的名义申报。多人合作作品应确定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总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作者姓名、次序和名称等各种信息资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不能增加新成员。
4. 作品类别
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所列的10类中自行选择,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5.作品外形和结构
用图示、照片等方法介绍该作品的基本结构、整体造型、主要材料、外形尺寸。
6.作品主要功能和特点
介绍该作品适合领域、适用年龄、基本使用方法和主要作用。
7.作品制作方法
介绍该作品的制作过程,关键要领,可附图示说明。
8.使用案例
选择最能反映该作品功能价值的典型活动,内容包括活动目标、玩教具教育策略及实施过程等,可附活动录像(时间不超过10分钟)。
9.表格不够可另加附页。
参评作品申报表
申 报 单 位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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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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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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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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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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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所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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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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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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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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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龄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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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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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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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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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者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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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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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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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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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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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者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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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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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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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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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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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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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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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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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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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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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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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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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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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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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者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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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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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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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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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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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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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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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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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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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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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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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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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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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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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者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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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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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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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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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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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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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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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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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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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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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外形和结构
作品主要功能和特点
作品制作方法
使用案例
申报者确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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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报者对所申报材料的作者署名负责,同意主办单位根据需要公开、采用或出版所申报的材料。
申报者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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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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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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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局)或妇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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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报该作品参加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我们已要求该作者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该作品做了资格审定,申报内容属实。
主管领导签名: 教育厅(教委、局)或妇联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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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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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
展评活动方案
为组织好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精神,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相关要求。
2.充分发挥自制玩教具在幼儿园教育与游戏活动中的作用,鼓励和提倡制作易于幼儿操作、有助于幼儿在玩具游戏活动中健康成长的玩教具。
3.调动广大幼教工作者设计制作玩教具和运用玩教具开展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宣传和推广简单制作自制玩教具的经验,搭建广大教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平台,推动学前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领导
在教育部、全国妇联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组委会,下设专家评选委员会、组委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和组织工作。
三、评选范围、分类
1. 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由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工作者自己设计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自制玩教具。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2. 在第一届全国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曾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自制玩教具作品不得申报。
3.自制玩教具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分类为:(1)运动类(YD),(2)科学类(KX),(3)结构类(JG),(4)语言类(YUY),(5)美工类(MG),(6)表演类(BY),(7)社会类(SH),(8)益智类(YZ),(9)音乐类(YY),(10)其它类(QT)。
作品类别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以上10类中自行选择,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四、申报要求
1.参评方式
按属地原则,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参评单位(下称“参评省市”),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组织及相关教育团体相互配合,组织推荐。
2.参评作品数量
各参评省市可推荐不多于20件的自制玩教具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3.提交资料的内容
(1)申报参加本次作品评选者需填写《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申报表》(下称《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可在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网站下载)。《参评作品申报表》均需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妇联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参评省市需向大会组委会提交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评作品汇总表》(式样如下,采用excel格式,文件可在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网站下载)。
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评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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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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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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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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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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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情况
(请在□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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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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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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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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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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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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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作品申报表》纸质 3份 □
《参评作品申报表》电子版2套 □
作品的活动录像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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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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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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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作品申报表》纸质 3份 □
《参评作品申报表》电子版2套 □
作品的活动录像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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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参评省市向大会组委会提交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活动的情况介绍(下称《活动情况介绍》),作为评选参评省市组织奖的材料之一。
4. 提交资料的数量
各参评的作者提供《参评作品申报表》纸质资料3份;参评省市编制《参评作品汇总表》纸质资料2份;参评省市提供《活动情况介绍》纸质资料2份;以上三份资料的电子文件2套;参评者可提供作品使用案例的活动录像2套。
5.提交资料的格式
(1)文字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文件,在电子文件名称上注明各参评省市和省内序号。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
(2)参评者可提供作品的活动录像采用mpg\avi\rm格式,每件作品所提供的活动录像原则上不得超过10分钟。
6.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方式
各参评省市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各项申报资料汇总,于2010年8月30日前寄送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信封注明“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申报材料”。
7.不接受申报作品
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为不接受申报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国家有关玩具安全标准相违背的作品。
五、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本次展评活动将进行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参评省市团体奖、参评省市组织奖三项评选。
1.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
从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对符合获奖条件的参评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2.参评省市团体奖
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参评省市团体总分。
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参评省市获得团体奖。
3.参评省市组织奖
参评省市在组织本地区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中,发动面广、深入,组织程序严谨,方法公正、公开、规范,上报了本地组织幼儿园开展自制玩教具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积极参加本届展评活动,组织有序,布展认真,善始善终。在本次展评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参评省市组织奖获奖名额不限。
六、评选程序
1.专家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参评省市报送的材料根据本次展评活动的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及参评的有关具体事宜由组委会另发通知。
2.通过初审的作品名单将在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参评作品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向组委会具名提出(如实提供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参评条件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3.各参评省市组织相关人员携带全部通过初审的作品,参加终评和展示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终评和展示,且未向专家评选委员会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4.专家评选委员会在阅读资料、观看展示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根据评选条件提出获得一、二、三等奖作品的名单,经组委会批准确认。
七、表彰、奖励
1.召开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总结表彰大会。
2.向获得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
3.向获得参评省市团体奖的单位颁发奖杯。
4.向获得参评省市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八、知识产权
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组委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参评作品的作者本人应在申请材料中签字同意主办单位根据需要公开、采用或出版所申报的材料。
九、展示活动
1.由各参评省市负责组成参展团参加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期间的展示活动。
2.各参展团设正副领队、联络员和展览布置人员。
3.按参评省市分区进行展示。
4.各参评省市自行携带保管参展作品。
5.各参评省市负责人负责本参展团人员、物品安全。
十、论坛
组委会将在展评期间举办专题研讨活动,研讨主题和活动安排另行公布。
十一、图册出版
本次活动组委会负责汇编参评的作品。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邮政编码 100080
电话:010-62511961、62511399
传真:010-62514733
联系人:何建闽、樊汝来、张又伟
网址:www.jy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