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半数幼儿园为“自办”园,没有登记注册。昨天(26日),市政协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完善北京市学前教育体制的建议案(草案)》。
市政协委员调研发现,近三年出生的“金猪宝宝”、“奥运宝宝”共4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占49%,非户籍人口占51%。 全市注册登记的各级各类合法幼儿园共1266所,此外还有1298所未登记注册的“自办”园,合法幼儿园只能满足一半入园要求。
据教育部门统计,1996年全市幼儿园共3056所,而目前合法幼儿园仅有1266所,下降58.57%。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少,2008年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仅占教育附加费的3.1%,且只有145所公办园可以享受财政投入,大多集中在城八区。因经费投入不足和不均衡,很多幼儿园园舍得不到及时修缮维护,不能添加教学用具,影响到了儿童安全和教学质量。
目前托幼园所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是2001年确定的,公办园最高收费420元/月,体制改革类幼儿园最高收费900元/月,还有一部分完全由市场定价。目前物价上涨,幼儿园运营成本普遍高于收费标准,导致幼儿园收取赞助费或各种名目的费用。
幼教还存在人才贫乏的问题。据统计,2008年全市在岗教师18000多人中(不包括“自办”园),事业编制的教师仅为7543人,约占幼儿教师的41%,导致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特别是年轻教师流动性大。教师年龄比例也不合理,有的幼儿园45岁以上教师甚至占七八成。
建议
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
建议案提出:多途径扩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给予集体办园、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民办园运营经费、税收和教师编制等方面的支持;对“自办”园暂时采取属地管理办法,至少保证安全和卫生;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教育附加费的6%至8%的比例;改革收费制度;尝试以“教育券”形式进行投入。
马上就访
“自办”园关键在管理
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牛继升认为,虽然“自办”园没有登记注册,但不能忽视它们的作用,它们确实解决了一部分儿童的入园问题,即便没有起到“教育”作用,至少起到“保育”作用。如果没有需求,也不会有这么多的“自办”园出现,关键问题是怎么管理。
牛继升认为,必须保证这类幼儿园儿童的“安全”和“卫生”这两项最基本的需求,并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益性的社会服务中,即不以营利为目的,满足老百姓最基本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