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联的建议代表了民间的呼声,值得关注。据对上海892个城乡家庭的调查结果显示,64%的市区父亲和54%的郊区县父亲首肯“我很想多陪陪孩子,但工作太忙很少有时间”;有70%的市区丈夫和66%的郊区县丈夫赞成“父亲也应该与母亲一样有产假、育儿假”。
在传统的观念里,生孩子、坐月子仿佛是妻子一个人的事情,要不就是家中老人的事情。我们说到休产假,马上都认为这是母亲的专利。其实,生产行为由女性完成,但生育责任则是男女共同的,生育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在笔者看来,丈夫休“产假”同样意义非凡:
其一,婴儿的第一声清脆啼哭,无疑是人世间最动听的声音之一。对于每一个初为人父的人来说,除了心中那一份难以抑制的喜悦和骄傲,肩上更多了一份责任。很多父亲经历了初为人父的兴奋以后,也有几分不知所措的茫然,不知道自己能否胜任为人父的使命。丈夫休“产假”无疑给了父亲们一个悉心照顾产后虚弱的妻子和刚刚出世的孩子的机会。
其二,大多数的妻子在生产期间,常常会有沉重的心理压力,这时非常希望丈夫能陪在身边;新生儿的照料很复杂,产妇的情绪容易波动,丈夫在身边呵护则有助于消除产妇的紧张情绪。让丈夫与她一起携手共渡难关,对于顺利分娩、产后恢复,以及母乳喂养都有很大帮助,有利于更好地呵护一个小天使的成长,这对于妻子的心灵更是一种莫大的慰藉。
其三,丈夫休“产假”有利于新生儿智力发育。新生儿虽然不会讲话,视觉也不发达,但他们的感知觉灵敏,这时最易于接受父母的爱抚。父亲的语言、气息会给新生儿一种信息,对宝宝的感知觉发育和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都有好处——据英国剑桥大学的一份研究表明,如果父亲在婴儿早期生活中的参与,会对孩子将来的身心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他们在社会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会表现得更出色,这些都会在若干年后表现出来。
其四,丈夫休“产假”还有利于男女平等。由于现行产假制度的缺陷,许多公司在招工时不愿意招收育龄妇女。这导致相当多的女性,因担心生育和休产假对职业产生不利影响,而不敢生育,以至于错过了最佳生育期。如果今后男人也享有“产假”,无疑会消除就业中的歧视妇女现象,有利于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地位。
从国际上来看,据了解,目前,全世界早已有瑞典、法国、英国、日本、捷克等40多个国家规定了丈夫休“产假”。少则十几天,多则数十天、甚至数月。而在我国,关于产假及其待遇的法律规定都是针对女职工的,在男职工休“产假”立法方面始终是一片空白。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只有产妇丈夫的所谓“陪护假”,但这个陪护假的长短,在各个地区是大不相同。如,山东、浙江是七天,广东、陕西、海南、湖北是十天,辽宁、四川、新疆是十五天,河南是三十天,还有三天的。标准不一,其间相差过大,导致一些人的心理不平衡,相关部门执行起来也难尽如人意,使男性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此说来,丈夫休“产假”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立法值得期待。国家统一立法丈夫休“产假”,这将是一个充满人性化的制度,也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体现,既体现了男女平等,也维护了男性的权益,更可以使丈夫休“产假”变得更加光明正大,有更强硬的法律依据,这对即将为人父母的年轻夫妻来说将是个福音,它将使每一个年轻夫妻家庭更温馨、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