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东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近年来把这项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颁布实施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我国妇女儿童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原因,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全面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她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妇女儿童事业要有更大发展进步。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刘延东强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既要着力建立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长效机制,又要重视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一要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规划、出台政策要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发展需求,努力营造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大农村妇女儿童工作力度,帮助农村妇女脱贫致富,提高农村妇女儿童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改善农村儿童就学条件。二要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消除资源分配、教育、就业和发展机会等方面事实存在的性别差异,积极拓展妇女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受保护权。三要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各项目标如期实现。针对两纲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攻克难关。要加快推进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两纲实施工作,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突出问题。四要谋划制定下一个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新纲要的制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体现发展为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改革创新。要更加注重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相适应,与我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相一致,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科学发展。
刘延东要求,妇儿工委要积极适应新任务和新要求,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履行职能,发挥各部门综合优势,在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