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珠三角地区地级市市委书记、市长、地级以上市分管领导及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县(市、区)分管领导的考核要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0%且逐年提高”;对珠三角以外地区地级市市委书记、市长、分管领导的考核要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0%且逐年提高”;对珠三角以外地区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县(市、区)分管领导的考核要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60%且逐年提高”。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办发[2007]9号)精神,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08年12月3日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其中多处明确涉及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