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教研室、有关部门,各园本教研基地:
为进一步激发全省幼教工作者从事园本教研的积极性,促进保教质量提高,深入推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现决定开展广东省2008年度幼儿教育论文、课例交流活动,请你们做好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对象
幼儿园及其他幼教机构的教育工作者;教育行政部门的幼教干部、幼教教研员
二、推荐数量
每市可推荐论文5篇、课例5个;每个园本教研基地(深圳市南山区、珠海市香洲区、佛山市南海区、信宜市)可推荐论文3篇、课例3个。在同一单位推荐论文、课例合计不超过2篇(个)。
推荐幼教干部和幼教教研员论文每人限1篇,不占名额。
三、推荐标准
充分体现新课程的先进理念和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内容充实,文字通顺;幼教管理类的论文需要具有决策参考价值。
四、注意事项
选报的论文、课例均须原创,并且是2008年度的作品,往年作品不得参加交流;论文须是唯一作者,课例只署名执教者。
参评课例要求是课堂实录,配有VCD或DVD,只报送打印稿而没有按要求报送光盘的,不予评奖;课例打印稿中还要包含教学反思。
五、格式
页面设置用A4纸张;标题为小二号字,其余部分为四号字,均用宋体字;单倍行距。
必须设封面,注明类别(论文或课例)、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论文、课例中不得出现作者、执教者单位和名字。
不接受整本杂志、论文集、案例集。
六、材料报送
论文、课例打印稿一式三份,课例光盘一式一份,汇总后填写“ 市(区)推荐论文、课例一览表”(Excel格式;先排论文再排课例,序号递增),于2008年10月30日前寄到广州市广卫路14号省教育厅教研室,邮政编码:510035。同时,所有材料(论文、课例的文字稿、推荐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liyingsir@163.com。
联系人:李英;联系电话:020-83332773
附件: 市(区)推荐论文、课例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厅教研室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