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
经逐级申报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定于今年上半年对申报省一级幼儿园的广州军体院幼儿园等12所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请有关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受评幼儿园对照评估方案,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粤教评〔2006〕17号,附件2)等规定,防止弄虚作假和违反廉正纪律的情况发生。
具体评估事宜,由我厅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1:受评省一级幼儿园名单(12所)
广州市(2所):
广州军体院幼儿园
广州市番禺区祈福精英幼儿园
深圳市(2所):
深圳市南山区阳光棕榈幼儿园
深圳市南山区侨城豪苑幼儿园
佛山市(2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名博幼儿园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伟力幼儿园
韶关市(2所):
韶钢集团公司东区幼儿园
韶关市翁源县龙英幼儿园
中山市(2所):
中山市沙溪镇中心幼儿园
中山市西区翠景东方幼儿园
江门市(1所):
江门市二轻幼儿园
湛江市(1所):
广东三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幼儿园
广东省教育厅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