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学前教育法》立法进程
见《教育部2008年工作重点》:
3.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配合做好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和《考试法》工作,加快起草、修订《学校法》、《终身学习法》、《职业教育法》、《学前教育法》和《学位法》工作进程。切实加强对研究制订教育规章的统筹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二、重视学前教育,努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见《教育部2008年工作重点》:
16.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大力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注重质量,办出特色、形成风格。重视学前教育,努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启动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