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多个方面,以法律的形式给予孩子贴身的保护,比如“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老师不得辱骂学生”等,既凸显了对孩子作为个体的权利尊重,也明确了政府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原则。
孩子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再怎么样的保护都不为过。然而,就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的同时,几则事关孩子的新闻让我们这些成年人读过之后唏嘘不已。
一则是说在深圳一家医院,一个狠心的父亲将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孩子活活地摔死;另一则是说在安徽省肥东县,一名年仅3岁的小男孩被“遗忘”在校车上,结果小男孩竟被活活憋死。
尽管当事人可以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为事件辩护,但两个幼小生命的逝去却是事实。在儿童节来临之前,发生这样的惨剧,一方面在提示着我们,保护未成年人的道路任重而道远,另一方面也用血的事例警示着我们,今天我们到底该如何给孩子过儿童节。
儿童节,本意就是为保护儿童而设立的,所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这一天开始实施,正可谓恰如其时。但和很多其他节日一样,儿童节在当下的实际生活中,保护孩子的意识已渐渐淡离而去,更多的代之以各种变异的“呵护”和说教。
每到儿童节,最忙的就是孩子,不是被安排表演各种节目,就是被拿来当作大人的道具。前有武汉市某少先队的孩子为了等待领导而昏倒在烈日下,后有广州市某幼儿园将儿童节活动开到了五星级的大酒店。这样的过节已远远不是孩子所需要的,与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本意也大相径庭。
恐怖色情玩具充斥儿童节前的市场,致癌童装不断地被执法部门曝光,看看孩子们要面临着多少类似的威胁,就知道保护未成年人是如何的必要。也许正是因为担心孩子的安全,所以大人们永远把孩子当作温室里的花朵。可是大人们不知道,过于细心的呵护不但让孩子学不会面对风雨,更有可能让儿童的童真也随之变味。而这无疑是所有父母都不愿意看到的。
诚然,正如媒体所报道的那样,儿童节,一样的童真,却演绎着不一样的童年。我们的祖辈父辈,他们的童年简单却很纯朴;我们这一代的童年,玩着经典的游戏,开心而不失自由;到了这一代孩子,他们的童年越来越精彩,富裕的物质生活让他们应有尽有。然而,恰恰是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需要大人的保护。是我们过于仔细的呵护让他们失去了成长所需要的胆量,还是现在的社会没有为孩子创造一个自由健康成长的空间?或许两者兼而有之?
说起来,儿童节也就一天的时光,在这一天里孩子能否有属于自己的真正快乐,大人们无法感知。但作为过来人的成年人肯定知道,儿童的快乐应该属于整个童年,而不仅仅只是在儿童节这一天。何况现在的儿童节,已经异化成了大人们用自己的意愿给孩子过节的伪节日。我以为在所有的节日中,儿童节是最不该变味的节日。还孩子们一个原汁原味的儿童节,也许是保护孩子的一个最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