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本世纪中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工作方案,已于8月底获得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原则通过。这一纲要将对未来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这预示着公众期待已久的教育体制改革终将揭幕。(9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即将到来的教育体制改革,究竟该怎么进行?这条消息,引起社会舆论关注。实际上,从教育的公益性质来看,整个教育体制改革,必须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目标。如果离开教育公平来设计并推行教育体制,则难以让公众感受到教育改革所带来的实际好处。而围绕教育公平,教育体制改革则应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首先,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建立合理的教育经费分摊机制,切实减轻国民的教育负担。发展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如果教育开支成为每个家庭的重要负担,这种教育发展反过来会影响公民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去年和今年,我国已经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全免学杂费,这很大程度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尤其是农村学生、城市贫困家庭学生的上学难问题。但是,在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的学费负担依然很重。因此,在新的教育体制中,必须通过保障政府对教育的法定投入,同时强化市场机制配置教育资源,在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同时,加大对非义务教育的教育投入责任、成本分摊比例,切实减轻教育负担。
其次,改革国家教育资源配置模式,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均衡发展,保障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普遍存在:就基础教育而言,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办学质量相差极大;就高等教育而言,各地的资源分布不均、高等学校在各地的招生指标不同、高等学校因办学性质与办学层次地位悬殊,导致各地学生的升学机会不平等、在各类高等学校发展的机会不平等。新的教育体制,应基于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高等学校平等竞争、受教育者平等的教育权,配置教育经费、设计合理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分配高等教育招生资源。
再次,改革教育管理与决策模式,促进教育科学民主决策,让政府归于本位,让学校回归教育属性。公民平等地参与教育决策,在教育政策制订与执行中,能参与、表达意见,监督政府部门执行政策,可以保证教育政策体现民意,服务大众。与此同时,从教育规律出发,基础教育的学校应实行校本管理,高等学校应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为此,新的教育体制要理清政府作为举办者与学校办学的关系。只有如此,学校的教育方能因材施教、以人为本。
总之,教育作为基本的民生问题,其改革必然成为民生大事,扩大教育的规模,提高教育的质量,都必须以服务民生,增强社会公平、提高生活质量为出发点。需要补充的是,从教育公平出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有必要发动公民参与,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这本身,也是一项教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