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灾区“三孤”人员救助安置 |
确定孤儿身份后 再开展收养登记 |
四川省民政部门未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此项工作 |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潘跃)此次汶川大地震造成一些儿童失去父母,一些儿童暂时查找不到家人。目前,四川灾区民政部门已经采取了福利机构集中收养和其他就近就便临时安置方式,对这些儿童进行了妥善的临时安置。针对社会关注的问题,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今天介绍了灾区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救助安置的相关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灾区孤儿收养登记的工作,目前尚未开展。必须先努力为孩子寻找家人,当无人认领、确定孤儿身份后,再依法开展收养登记,以保护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现在每天都有儿童被父母或亲属认领,与家人灾后团圆。如5月22日绵阳市的孤儿和暂时无人认领的儿童计1697名,经过寻亲和认领之后,23日孤儿和暂时无人认领儿童共计494名。灾后绵阳市社会福利院临时安置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家人的儿童最多达27名,经认领,目前只有3名。
这位负责人说,如果在孤儿身份没有确认前,就开展家庭收养,儿童亲生父母或亲属来认领,就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还会伤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感情。
对于社会各界爱心家庭积极收养灾区孤儿的热情,民政部深为感动。对于一些组织为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开通热线,民政部予以理解。这些都是心系灾区、关爱孤儿的慈善义举。
开展四川灾区孤儿的家庭收养,必须根据灾区孤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孤儿的数量难以满足广大爱心家庭的收养愿望。同时,作为一项确立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须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据了解,四川省民政部门并没有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收养孤儿的登记服务工作。因此,地震孤儿的家庭收养应在灾情基本稳定、孤儿身份确认后,依法有序办理。
目前,社会各界的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纷纷提出为地震孤儿提供多方面的资助和支持。民政部正协助四川省政府制定有关救助安置办法,研究建立多种体现社会爱心的途径和方式,如动员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兴建福利机构,建立孤儿救助安置基金,引导基金会和企业定向资助孤儿生活、康复和教育,提倡孤儿的家庭寄养、收养、助养等。特别是通过依法开展社会收养,促进这些孩子回归家庭,使他们健康成长。
对于地震造成的孤老、孤残人员,这位负责人说,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兴建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提高生活保障的标准和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引导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孤老、孤残人员,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捐资定向资助他们生活的同时,大力推行亲属赡养,积极探索社会人士爱心赡养,签订赡养协议,使孤老、孤残人员也享受到家庭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