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发言人说,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6月通过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已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奋斗目标,但义务教育的发展仍是低水平的、不均衡的。因此,当前还是要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把精力放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上,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均衡发展,延长义务教育期限不符合中国国情。
日前,有媒体在报道中称,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教育部正在研究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如果成功推行的话,义务教育的时限将有望延长至13年。部分媒体据此以“我国拟将9年义务教育增至13年”为题发布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为此,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据这位发言人了解,赵沁平委员并未发表过类似言论,有关报道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