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我们的农村老师再拿‘裸体工资’了!”正在北京召开的两会上,代表委员频频发出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的呼声。
这几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在贵州、安徽、甘肃、宁夏、四川等地进行农村教师调研。她发现这样一个事实:这些地区小学教师的工资一般为600元~700元,初中教师平均工资为700元~800元。许多农村贫困地区教师基本上只有国拨工资,他们戏称为“裸体工资”。由于工资水平过低,又没有其他津补贴和福利收入,贫困地区教师实质上已成为当地新兴的弱势群体。
山东、重庆等省市都报道过当地贫困地区教师生活难以为继,依靠节假日下矿打工、做泥瓦匠、修理匠补贴家用的实例,甚至一些贫困地区出现了“从教致贫”、“干教育不如种大白菜”,教师子女因惧怕贫苦而拒绝报考师范院校等现象。在一些地区,当地山村最穷、最破的房子即是中小学教师的家。
在这种情况下,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普遍严重缺编,贫困地区教师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压力较其他地区教师更为繁重:部分贫困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和“一师一校”教学点的教师为“全科教师”,即一个老师要负责大多数甚至全部科目的教育教学;在推行寄宿制学校工程后,由于缺乏生活教师,不少贫困地区教师还要同时兼任寄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工作,其工作强度与难度可想而知。
随着国家对教师工资拖欠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推行,我国教师的国拨工资已在较大程度上逐渐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为国家教师,为何贫困边远地区教师的收入仍然远低于其他地区呢?庞丽娟代表经过深入分析贫困边远地区与其他地区教师的收入差距及其原因,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两者差距主要体现在津补贴方面。
由于我国地方财政实力差异较大,不少贫困地区的地方性津补贴政策难以落实。我国区域性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许多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即使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教师津补贴政策,由于地方财政实力薄弱也基本无法落实,最终导致地方财政实力的差距拉开了不同地区教师收入的差距。由于我国县级财政多为“吃饭财政”,其财政经费仅能保运转,所以基本状况是根本无法解决教师津补贴。因此,目前我国大多数贫困地区的地方性教师津补贴政策都处于有政策无落实的尴尬局面。
此外,近年来一些新政策配套不足,进一步加大了贫困地区教师地方性津补贴经费的缺口。由于缺乏全国性的国家贫困地区教师津补贴政策,加之地方财政力量的薄弱状况,过去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教师微薄的津补贴,主要来源于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的学杂费收入。然而,随着近年来农村税费改革、“两免一补”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等政策的推行,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集资和学校学杂费收入均已断掉,而在此新情况下又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来补充和保障教师津补贴的来源,从而进一步拉大了贫困地区教师地方性津补贴的经费缺口。
这几天,政协教育界别的很多委员在小组讨论中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这个问题。江西师范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王东林委员的发言代表了很多委员的共同心声:农村教师的待遇问题也是教育公平的一部分。但是,仅仅完善农村教师工资制度还是不够的。必须有相应的政策导向,比如说,根据农村地区的偏远程度,按照过去划分不同地区的做法,给予相应的地区差补贴。最基本的是要与城市教师待遇平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优化教师队伍。
“在这种生存条件差、收入微薄、工作压力大的艰苦环境下,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坚守自己的岗位,承载着无数贫困农村家庭走出‘无知——贫困’恶性循环圈、摆脱贫困的梦想。可他们的回报与待遇却窘迫得令人心酸。他们艰难的生存状态则亟须得到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我们应该建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支持与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