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民革广州市委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广州的早期教育研究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市民对早期教育的接受程度也较高,在广州推出《广州市早期教育条例》已具备条件。《广州市早期教育条例》不应该只是《广州市幼儿园教育条例》的扩充,而应该组织力量认真编写,以便对广州市的早期教育进行规范,并提供法律保障。
对此,广州市教育局答复称,广州市将适时考虑幼儿教育地方立法的修改和完善问题,比如进一步扩大幼儿教育地方立法的适用范围,由现在的3-6岁幼儿教育延伸到整个学前阶段。市教育局将积极争取市立法机关支持,将幼儿教育地方立法的修改和完善纳入立法规划,尽快启动相关的立法程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