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发展问题,特别是儿童早期的发展问题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它不仅涉及儿童个人的前途、家庭的幸福,更涉及民族的未来。
近年来,有关儿童早期发展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脑科学、儿科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础研究成果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儿童早期是人一生中极为重要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发展奠定着人一生发展的基础。婴幼儿的发展潜能既是巨大的,又相当容易受到伤害。早期的成长环境、早期的养育关系、早期的生活经验对儿童发展产生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从身体的发育到大脑神经通路的形成,从认识能力到情感态度,环境的影响早在胎儿期就已经开始,并且以一种不断累加的方式贯穿于整个童年。而教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则进一步证明,科学的养育和早期教育不仅有利于婴幼儿身心健康地成长,更好地适应以后的学习生活,为其终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而且有利于消除贫困、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国民素质、增进社会安定和谐。基于这种认识,很多国家都把提供保健、保育和教育等方面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领域。
中华民族素有爱护儿童的传统,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儿童发展,早在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要“好生保育儿童”;拨乱反正时期,邓小平同志要求“从娃娃抓起”;改革开放的年代,江泽民同志强调,“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一个关系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进入新时代,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教育培养下一代工作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十分光荣,十分重要,十分崇高。
20世纪90年代,我国政府相继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向全世界做出了庄严承诺,并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地制宜,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目前,我国儿童早期的卫生保健、保育和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
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儿童早期发展和早期教育的状况与发达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速度及水平还不相适应,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的早期发展服务的需求,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很不平衡;社会对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没有看到它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意义;早期保育和教育的公益性没有得到普遍认可,经费投入不足;基于儿童的早期发展和早期教育的研究还相对薄弱,研究成果对政策和实践的影响作用还不够明显;早期发展和早期教育的科学知识远没有得到宣传和普及,一些不负责任、以营利为目的的宣传和一些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拔苗助长的不科学做法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儿童早期保健、保育和教育服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儿童早期乃至今后发展的不利因素,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要认真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地加以解决。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目标,并把“重视学前教育”作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之一,这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具体体现。
重视儿童早期发展,从儿童出生的那一时刻起关注他们的生存、教育和发展,为每一个儿童提供良好的保健、保育和教育,补偿由于贫困、家庭教育的缺失等不利条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对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促进人民的幸福安康、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相信,通过这次论坛,将提高大家对儿童早期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整合各种人力、物力资源,为国家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动员全社会关注儿童早期发展问题,为占世界儿童总数1/5的中国儿童创造一个适合于他们成长的良好环境,让所有的儿童都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注:本文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儿童早期发展高层论坛”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