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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幼儿午休趴睡猝死 无证幼儿园被判赔19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379

  本报讯(记者 孙庆辉 实习生 张海延)9月28日上午10时15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周长征和妻子阳女士呆呆地望着法庭上方那神圣的天平,久久不能挪步,无声的泪水顺着脸庞滑落。阳女士手里,紧拽着审判长刚刚宣布过的判决书,法院判令未经审批擅自开办小博士幼儿园的张某与陈某赔偿周豪父母共计193531.17元。     

    趴睡引出一起特殊的幼儿猝死案

    2006年11月9日10时许,阳女士送2岁零5个月的儿子周豪到文化路上的小博士幼儿园上学。下午4时许,阳女士接到幼儿园老师打来的电话,说周豪出事了。

    周豪的班主任程小丽事发后向警方这样介绍:“周豪被他妈妈送来时,一直在哭,孩子年龄不够,每次送来时都要哭上一阵。”当天吃完午饭后,其他小朋友开始午睡,老师把周豪抱到床上。“周豪自己趴在床上,我给他盖上被子,一直轻轻拍着他的背哄他睡。当时他抓着头发,头上出了很多汗,睡着时快下午1点了,我看了看,没敢打扰他。”程说。14时50分左右,程老师开始叫小朋友们起床,看周豪还在睡,就没叫他。

    16时,小孩开始吃饭,这时周豪仍没起来,程老师把手放到他鼻子下,感到没有气了。

    争辩 小博士幼儿园到底有没有过错

    金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与陈某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小博士幼儿园系二被告共同开办、共同经营,该幼儿园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其聘用老师无相关资质证书。

    周长征说,他近39岁才有了这个儿子,老家在湖南新化县的他,为了生活四处奔波。

    在法庭上,坐在原告席上,阳女士夫妇认为,在14时50分,老师如果像叫醒其他孩子一样叫醒周豪,他可能就不会出事。而且,睡觉时周豪一直在哭,在这种情况下,老师更不应该让他趴着睡。正是这两个失误,导致了周豪的死亡。

    阳女士夫妇的代理人说,经过调查,他们发现小博士幼儿园没有按照要求配备有从业资格的医师、保育员、教师、营养师,没有办理合法手续,是名副其实的“黑幼儿园”。

    他认为,正是幼儿园缺少上述专业人员,才会出现“孩子本来不该趴着睡,却由着他趴着睡;本来该去上课,却让他一人在寝室睡觉;本来小孩子不该睡这么久,老师却不管……”否则,这个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昨日下午,在法庭上,小博士幼儿园方代理人称,幼儿园在周豪之死事件中并无过错。

    他的理由是,周豪平素身体健康,营养发育良好,且是在睡眠中死去的,作为幼儿园对周豪因意外因素造成的死亡无法预见,不能克服,无法避免。郑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周豪属婴幼儿猝死综合征死亡。因此,幼儿园方代理人认为,周豪的死亡,实属不可抗力和意外因素造成。

    因此,他对于法院当天的判决表示不服,“我们决定上诉”。

    判决 “小博士”赔偿原告近20万元

    金水区人民法院认为,周豪不满2岁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周豪被送往幼儿园时监护义务已转移至幼儿园,幼儿园未对周豪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致使周豪在该园午休过程中一直趴着睡,在已影响周豪的正常睡眠的情况下,未得到及时正确纠正,午休时间过后也未被及时叫醒,直至吃晚饭时间才被发现停止呼吸,造成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

    由于二被告擅自开办幼儿园,并疏于管理,致使周豪在其监护期间造成死亡,虽然周豪死亡被鉴定为婴幼儿猝死综合征,但该鉴定结论不能排除二被告的过错与周豪的死亡这一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被告因其过错仍应对周豪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结合本案案情,法院酌定二被告承担70%的责任。最后法院判定张卫平夫妇赔偿周长征夫妇各种费用193531.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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