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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启动“托幼机构安全教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447
    2007年5月11~12日,上海市教委组织全市幼儿园园长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托幼机构安全工作”专题培训,各区县幼教行政干部及教研员也同时参加了培训。此举预示着以“托幼机构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全员培训活动在上海学前教育界拉开了序幕。

    上海市教委早在1997年就已着手准备面向托幼机构保教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在职保教人员须掌握幼儿急救知识,具备急救资格证书,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工作一直未能付诸实施。2006年下半年,刚刚上任的上海市教委主任沈晓明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儿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力促教师培训工作的展开。从2007年1月起,上海市教委邀请由市儿保专家和安全保教经验丰富的幼儿园园长担任培训活动的主讲教师,从学前教育机构安全工作的现状与对策、学前教育机构群体性意外伤害的预防及处置、儿童意外事故的急救及学龄前儿童安全教育等四个方面精心准备了培训内容,并要求培训工作突出针对性、专业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在此次培训活动中,市儿童保健所娄有世、市儿童医院滕国良等儿保专家介绍了国外有关儿童意外伤害与急救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宋庆龄儿童发展中心主任姚蓓喜、长宁区教育学院余晓真及9位幼儿园园长介绍了有关食品安全、火灾预防、学校暴力等常见安全问题的预防与应对策略以及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对此,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副处长何幼华指出,儿童的安全与健康是现代城市和现代教育最重要的内涵之一,因为0~6岁阶段是儿童最孱弱的时期,也是儿童体格与心理发育最关键的时期,保障儿童的安全与健康应该成为托幼机构的首要任务,托幼机构的保教人员必须对儿童的安全与健康予以高度重视。

    两天的集中培训仅仅是“托幼机构安全教育”的第一阶段,接下来,参训园长还将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制订意外事故预防的处置方案。

    据悉,从2007年8月开始,上海市儿科协会将从市级医疗机构的儿科开始进行儿童急救常识的培训,进而推广至各区县级医疗机构的儿科和全市各托幼机构的保教人员, 到2008年完成此项培训工作。上海市教委已将这一培训内容纳入在职教师培训课程,并从国外引进了相关的培训教材和配套录像,邀请专家编译并制成光盘后,发放至全市每一所托幼机构供全体保教人员自学。市教委还将有针对性地举办短期集中培训和组织全员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急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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