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将对省级示范幼儿园开展复查评估工作,对复查不合格的“示范园”,经整改仍无法通过的,将取消其“示范园”称号。
按照新修订的《陕西省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此次复查主要侧重于示范园园舍设施建设、完善情况,示范园规模扩大与质量提升情况,示范园创新进取和依法办园情况,示范园安全和卫生保健方面的情况,示范园教科研工作开展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示范园在县(区)域内示范辐射作用的发挥情况等。
复查工作原则上按照示范园命名的先后顺序进行,陕西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从2008年1月开始,首先对1996至1997年审批的省级示范幼儿园进行复查。
(记者 柯昌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