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任何法定手续的幼儿园,没有教师资质的“老师”将孩子全身蒙住并进行拍打,造成过失致其死亡。孩子父母将幼儿园的两位责任“老师”告上法院,公安机关也已决定立案侦查。
从原告陶孝国、陈菊霞夫妇的民事起诉状中了解到,2007年2月,为了使孩子受到较好的教育,二人将不满一周半的儿子陶志远送到李静、陈传军夫妇开办的“碧林双语幼儿园”就读,由小班的童庆珍“老师”负责儿子的教育和监护。
3月1日中午,本应由童庆珍负责的陶志远在吃饭后由阿姨交给了滑雪萍“老师”。滑将正在哭闹的陶志远放到床上,从头到脚蒙上被子(因为这样听起来哭声小一些),并隔着被子对其进行拍打。到了正常起床时间(14:30),所有小朋友均被叫起,只有陶仍在床上无人过问。15:00左右,童庆珍才想起查看他,然而掀开蒙在陶身上的被子却发现他面部发紫,身体僵直,遂于15:30送往医院。
经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五里墩派出所调查,认为陶志远系非正常死亡。后经法医鉴定,陶为“口鼻腔受堵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并发现头部有多处损伤。
另经公安机关调查,“碧林双语幼儿园”至今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其雇用的人员童庆珍、滑雪萍也没有教师资质。
陶孝国、陈菊霞夫妇认为,李静、陈传军在未取得法定许可的情况下,聘用没有教师资质的人员从业,擅自使用“碧林双语幼儿园”的名号向社会招生,导致他们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将陶志远送给其教育和监护。童庆珍、滑雪萍没有教师资质,在教育和监护陶志远时严重不负责任,滑更将陶全身蒙上被子并进行拍打,使不到一周半的幼儿受到过度惊吓,并长时间封闭在被子中,最终导致陶死亡。童在发现陶异常的前三四个小时内,对本应由自己负责的幼儿不管不问,且在正常的起床时间也不将其叫起。李、陈、滑、童四人在发现陶异常后没有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记者采访了陈传军和童庆珍,陈对此事不愿多做解释,只是表示园方存在管理上的失误,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童称自己什么都不清楚,不愿做任何回答。
据悉,滑雪萍目前已离开合肥,不知其踪。另悉,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昨日下达了决定立案的通知书给陈菊霞。(许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