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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学前教育收费 结束幼儿园“一园一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13  浏览次数:279

    相比于义务教育实行的“一费制”,学前教育的收费有点叫人雾里看花了。昨日,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我省目前对幼儿园、学前班收费执行的标准仍是10年前制定的。“这个标准明显跟不上现在形势的发展了,幼儿园、学前班的收费乱象众生”,有关人士坦言。居于此,我省正酝酿今年调整幼儿园、学前班的收费标准。
    
    ●幼儿园收费雾里看花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多家幼儿园,发现这些幼儿园的收费都不一样。在青云谱区某保育院收费是200元/月,几个城中村里办的幼儿园收费也各不相同,从120元/月到220元/月不等。
    
    除了每月固定的保育费、教育费、寄宿费、幼教事业发展费等等费用外,有些大园名园,还要对部分要求入园的学生收“赞助费”。市民黄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小孩在进民德路某幼儿园时被告之要交纳5000元的费用。
    
    ●收费标准有规定

    
    如今,义务教育实行的是“一费制”,那么学前教育的收费就是幼儿园自己说了算吗?记者了解到,我省对幼儿园、学前班收费也有明确要求。该标准是1997年“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下发的。
    
    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园保育费70 元/月,教育费70元/月。全日制幼儿园分三级,一级,保育费50元/月,教育费40元/月;二级,保育费40元/月,教育费20元/月;三级,保育费25元/月,教育费15元/月。学前班分三级,一级,保育费23元/月,教育费7元/月;二级,保育费18元/月,教育费7元/月; 三级,保育费15元/月,教育费5元/月。寄宿制幼儿园在全日制基础上加30元。上述收费标准为省定最高收费标准。
    
    标准还明确了幼教事业发展费。对计划外招收的幼儿可按每生每学年400元收取费用。
    
    ●正在酝酿调整标准
    
    “10年前制定的这个标准对现在来说是偏低,目前的确有不少幼儿园执行标准不够理想,变着法子收取费用,物价部门管理起来很困难”。省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表示。
    
    据介绍,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已经和省物价局收费管理部门进行了协商,今年物价部门将对幼儿教育的成本进行测算,根据测算将拟定新的收费标准。“如果新标准出台了将有效解决幼儿园收费各自为是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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