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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试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785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匡丽娜)小孩在幼儿园每天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重庆市日前出台的 《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 (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幼儿园每天的各类活动作了详细的规定。

    《细则》把幼儿园的一日活动内容分为生活活动、游戏活动、学习活动、运动活动四大部分。《细则》明确要求,幼儿园的学习活动次数要适量,每天活动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的活动时间,小班为15—20分钟,中班为20—25分钟,大班为25—30分钟。学习内容应该“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以循序渐进为原则,均衡安排学习内容”。

    根据不同年龄的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细则》将生活活动确定为幼儿园一日活动的重头戏。对幼儿的入园、饮水、盥洗、餐点、睡眠、入厕、离园等内容做了详细要求。并规定,每日幼儿游戏活动总时间不少于1个半小时,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且分段进行。

    “全市各城乡幼儿园都必须按照《细则》要求来办园。”市教委有关负责人称,幼儿园教育的重心不是文化知识灌输,而是要使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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