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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女童命运引起全国数百爱心妈妈关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2-08  浏览次数:229

   
    今年1月15日至今,摇篮网上一个关于受虐女童的帖子引来大量跟帖,河北省南皮县一个特殊女孩的命运引起全国数百名爱心妈妈的关注。自1月31日开始,北京、天津及沧州的几名爱心妈妈联合行动,在有关机构和媒体的协助下,展开救援行动。 

    爱心妈妈网上发帖寻求帮助 

    “河北沧州有一对父母,有两个亲生女儿,一个小儿子,还有一个捡来的女孩,取名为苗苗,今年大概11岁。该女孩在襁褓婴儿时,被养父在天津捡到。”这个叫福星星的天津网友在帖子里说,苗苗的养父母对亲生孩子很溺爱,但是对苗苗不好,苗苗身上有不少伤痕。别人几次想领养,都被养父母拒绝。“前几日,我从侧面了解到,苗苗现在不能上学,每天负责全家人的饭菜及所有家务,而自己只能以残羹冷炙或发霉发腐的食物充饥,”福星星说,她很想通过媒体或政府机构解救出苗苗,也希望朋友们能提供有效的解救办法。 

    1月15日,福星星的帖子发出后,得到数百名爱心妈妈的回帖。大家在对苗苗表示同情的同时,纷纷帮福星星出招,有的主张报警,有的建议找妇联,有的认为应该向民政部门举报,解除苗苗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更有一些爱心妈妈愿意去南皮县,把苗苗解救出来,交由慈善机构或爱心家庭收养。 

    爱心妈妈赴南皮营救 

    1月31日,北京爱心妈妈郑女士、天津爱心妈妈文女士协同中国社工协会儿童希望基金的工作人员赶到南皮县。当日下午,救助人员与南皮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苗苗所在的城关镇北王庄。 

    据村干部介绍,苗苗的养父肖某不是本村人,只是在本村租房住。肖某夫妇有3个亲生子女,苗苗是收养的,现在辍学在家。始料不及的是,当一行人来到肖某家时,大门已经上了锁。 

    一名村民介绍说,苗苗穿的衣服不好,脸上好像有伤,智力好像有问题,很少与别人说话。记者问:“知道不知道苗苗受虐待的情况?”那位村民四下看了看,慌忙摆手说:“平时很少到肖家去,没有看到过苗苗挨打。” 

    南皮县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说,前几天,他们曾接到上级部门转来的苗苗受虐待的反映,去过苗苗家。当时看到苗苗下巴和脖子上都有伤疤,但苗苗说,这些伤痕是自己不小心摔的。 

    随后,一行人来到学校,找到在学校读书的肖某的二女儿小华(化名)。小华说,苗苗辍学在家后,爱到处跑,她经常四处找她,现在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自己的母亲走亲戚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当天,郑女士和文女士等人最终没有等到苗苗,只好返回北京和天津。 

    2月1日上午,沧州爱心妈妈洪女士再次赶往南皮县。南皮县委协调民政、公安、妇联等部门,再次来到城关镇北王庄。然而,肖家依然大门紧锁。上午11时多,正当救助人员无计可施的时候,一个面孔浮肿的女孩从一条胡同里走出来。村干部说:“她就是苗苗!” 

    记者走到苗苗面前,看到孩子的嘴唇、左眉、颈部都有伤,两只小手冻得又青又紫,其中颈部一道长长的疤痕尤其引人瞩目。记者问苗苗:“这道伤疤是怎么回事?”“妈妈烫的……”苗苗的声音很小。 

    村干部说:“苗苗曾被肖家送到泊头的亲戚家寄养过一段时间,你得问问是哪个妈妈烫的。”苗苗又小声说:“是泊头的妈妈烫的……”记者问:“你现在在家里还挨打吗?”苗苗摇了摇头,大颗的泪珠沿着面颊滚落下来。 

    救助人员提出把苗苗带到医院检查,但现场的公安人员表示,要把孩子带走,必须征得苗苗养父母的同意。苗苗的养母金某赶回来后,反对把苗苗带走检查。金某告诉记者,苗苗的智力有问题,经常磕磕碰碰,把自己摔伤,她脖子上的伤痕就是不小心摔倒在火钳上烫的。 

    “被虐女孩”遭遇救助难题 

    苗苗的遭遇引起了南皮县主要领导的关注。 

    2月2日上午,南皮县委召集卫生、公安、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要求想方设法弄清苗苗是否遭受虐待,集中解决苗苗的收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当天下午,南皮县卫生、公安等部门的人员来到肖某家,经过劝说,带苗苗到县医院检查。检查过程中,苗苗的养母金某陪在旁边。得知消息后,北京的郑女士与多家媒体记者赶到南皮县医院。 

    据南皮县医院一名为苗苗体检的医生称,苗苗的左眉、脖子、后颈、屁股等处有多处伤痕,大概有10多处。 

    记者了解到,南皮县有关部门仍在对“苗苗被虐”事件进行调查,而苗苗的养父母不愿意放弃其监护权,目前苗苗仍然还在养父母家里,北京等地又有新的志愿者加入到救助队伍中,赶到南皮县。 

    “苗苗被虐”事件已经引起河北省妇联关注,记者今天从沧州市妇联了解到,苗苗的养父母属于超生,其收养属于非法收养。在征得苗苗同意后,可以由当地民政部门监护,保护其健康成长。 

    团河北省委一位工作人员称,受教育权和健康权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苗苗目前辍学在家,其养父母显然未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此间一位社会学家认为,我们不仅需要爱心帮助,更需要完善的制度和规则,充分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目前保护受虐儿童面临很多现实问题,孩子是否敢于向外人讲述被虐遭遇,如何对被虐情节取证,通过什么方式解救可以减少对孩子心理的负面影响,都值得研究和探讨。 

    记者发稿前获得最新消息,南皮县民政局已向苗苗养父母下达通知书,认定其非法收养。警方也已对此事立案调查,正对苗苗做法医鉴定。(刘树鹏 许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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