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幼儿园只是幼儿教育乱象中的缩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采访时称,目前全国3岁~6岁的学龄前儿童有近6000万名,但是《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只有2179万名入园就读。实际上,从1995年开始,近10年来,包括适龄儿童入园率、幼教师资等幼儿教育的各项指标都在逐年下降。
在各地调研的过程中,储朝晖发现幼儿教育普遍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管理混乱,存在着职责不清、多头管理、违规审批、“批”“管”分离等现象。
一些地方由工商、民政等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批,并收取审批、年检、税收等费用。而企业办园的管理又处于无序状态,造成企业长期投入的优质幼教资源流失。
二是管理力量薄弱。
全国除北京和天津等地还保留专门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外,大部分地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陆续撤并了以前设立的学前教育处(室),只设一名专职或兼职管理干部。市(地)县级幼教管理力量更为薄弱,且绝大多数管理干部身兼数职,难以履行基本的管理职能。
三是幼儿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突出表现为农村幼教事业发展缓慢,与城镇幼教事业发展差异显著。
2005年,政府对公办幼儿园的拨款仅占教育总投入的1.2%,而有限的钱又有70%用于极少数的示范幼儿园建设。结果大多数农村及城镇普通幼儿园长期享受不到政府的经费资助,而一些地方却出现斥资亿元建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现象。
四是幼儿教师“流离失散”。
一些地方以改革、试点为名,或以减轻财政负担为由,简单套用企业改制的做法,将幼儿园改为民办性质推向市场,同时撤销了原有的公办幼儿教师编制,造成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下降,大量优质幼儿教师流失。
五是收费严重失控。
一些地方利用公办幼儿园长期积累的资源优势,靠办实验班或其他方式向家长收取高额赞助费。一些城镇公办或民办幼儿园进行豪华装修,借此收取高额赞助费,每个学生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三五万元。有些民办园在各地搞连锁经营,推广自己的所谓特色课程和教材,收取高额加盟费。农村地区还存在大量未经审批的非法办园或临时托管点,办园条件极差,收费无章可循。
储朝晖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对幼儿教育的定位不明确,这直接影响着政府对幼儿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又过于强调了幼教是非义务教育,过于依赖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忽视了幼教的独特性、基础性和普及性的特征,忽视了幼儿教育对人终身发展和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性地位和作用,没有真正将幼教纳入公共服务的范畴,从而使幼儿园办园体制出现政策上的摇摆。
“有一个问题必须要明确:各级政府应该以何种方式在多大程度上承担幼儿教育的责任?”储朝晖说。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庞丽娟教授也为学前教育呼吁奔走多年,她在几次两会提案中都提到了“制定《学前教育法》”。
庞丽娟指出,近十几年来,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年)等法规性文件,但是相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全国性法律而言,目前学前教育立法层次偏低,仅处于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第四层次。 庞丽娟建议,有关部门应启动关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问题的调研,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的责任、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办园条件、经费投入、教师责任与权利、待遇等重要法律关系问题,这样才能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在法律的保障下健康发展。(记者蒋昕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