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物价局于2007年2月9日在裕华区教育局召开了由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就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问题征求意见。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属非义务教育阶段。我市现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是在2000年制定的,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幼儿园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厂办、集体办幼儿园纷纷与企业、单位脱钩,归属地方管理,在地方财政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实行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工工资没有保障。政府举办幼儿园财政拨款逐年减少,工资实行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幼儿园由以前所体现的公益福利型已逐步向市场经济型转变。由于体制的变化,实行独立核算后,幼儿园的经费由过去的财政拨付或企业支付,改为自负盈亏或经费拨付逐年减少,使得幼儿园运行费用骤然紧张,公用经费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例如水费、工资支出水平2006年比2000年增幅很大。水费2000年每吨1.35元,2006年每吨3.83元,上升幅度为183. 7%;我市在岗职工2000年平均工资8972元,2006年为16972元,上升幅度为89%,上涨了近一倍。另外,由于各项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为幼师加入“三险”也成为幼儿园费用开支的一大项。同时,由于收费标准偏低,幼儿园出现了一些乱收费的现象,如擅自收取建园费、变相收取捐资助教费等。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市物价局在充分调查论证并进行成本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形成了整顿幼儿教育收费的初步方案,这个方案既参考了周边省会城市及省内部分城市幼儿教育收费情况,又兼顾了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幼儿基础教育的有关政策,通过这次整顿必将对我市幼儿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