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月1日电(记者陈黎明)湖南省教育部门开始正式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2007年起,当地幼儿园收费项目将实现全省统一标准。
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部门已联合财政、物价等部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幼儿园可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为幼儿提供食宿的,可收取食宿费。此外,不得再向家长增收其他任何费用。
记者了解到,湖南保育教育费标准根据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加合理回报确定,必须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公示,而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应根据财政拨款、民政补贴和社会捐款等情况适当下调收费标准。伙食费按实际成本分月结算,假期开放和全托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可适当上浮。
幼儿园在周一至周五正常在园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名目另外收费的,将受到查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