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6月14日电(记者张目)甘肃日前出台《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决定今后4年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到2007年,在全省各市、州、地所在城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取消学前班,同时在幼儿园实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等改革制度。
据悉,《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是由甘肃省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厅等12个政府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规定,在今后4年里,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将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意见》规定,到2007年,甘肃省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应达到40%,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市、州、地所在城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取消学前班。 《意见》规定,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60%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力争在每个乡、镇建一所乡中心幼儿园,并积极发展村办幼儿园。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30%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