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4·29”、“5·12”、“8·6”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分别于5月中旬和8月下旬对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贵州、甘肃、河北、安徽、山东、广西、陕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于今年8月,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各地认真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集中开展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并于9月底将督导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了督导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根据各地报来的材料,结合督导办专项督导检查掌握的情况,总体上看,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指示以及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视频会议精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采取的措施行之有效,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扎实推进,有效遏制了校园恶性事件的发生,校园安全形势总体趋于缓和,校园总体保持安全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络,紧急动员部署,深入排查摸底,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校园防范措施,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打响了一场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的攻坚战,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强化校园安全工作指明方向
各地各学校迅速传达、坚决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1.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5月3日全国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和“4·29”、“5·12”紧急视频会议召开后,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部署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工作。“8·6”紧急视频会议召开后,各地党委政府再次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和要求,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对加强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校园安全工作亲自抓、亲手管,亲自部署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市长黄兴国,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省长王儒林,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三运,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姜大明,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代省长赵正永,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主席马飚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反复强调要全面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地各学校均成立了校园安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确保校园安全提供组织保障和工作指导。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成立了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教育、公安、工商、卫生、民政、文化、综治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确立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层层落实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也都层层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了“一岗双责”。被检查的大部分学校幼儿园也都成立了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或园长任组长,明确了各级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各地还出台许多相关规定、意见和措施,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指导与规范。
(二)专项督导、深入排查,为强化校园安全工作查漏补缺
5月份和开学前,各地各学校相继组织了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深入排查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种隐患,取得积极成效。
1.普遍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督导办在各地的积极配合下,共检查了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1个市、71个县(区)的406所学校幼儿园。各地均按要求成立了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组,通过随机抽查、暗查、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学校幼儿园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重点督导检查传达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情况,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常规管理和安全教育的有关情况。被检查的学校包括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既有公办学校,也有民办学校;既有城市学校,也有农村学校、城乡接合部学校;还有打工子弟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有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还与综治、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督导。例如吉林省由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负责同志分别带队,通过混合编组的方式组成暗访组,采用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的方式对全省9个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暗访。福建省教育厅联合省消防总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广西、广东、海南、陕西、吉林、江西、江苏、山东、河南、安徽、四川、云南等省(自治区)还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学校幼儿园的卫生防疫、教学设施和食品安全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2.广泛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地结合“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百日行动”,普遍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排查,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和校园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建立各种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机制,注重源头整治,采取拉网式排查与直查、自查、暗查、突查相结合的多种方法,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安徽省建立“安全隐患督办单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发“督办通知书”,今年以来已向有关学校和教育局发出安全隐患督办通知书42份,其中23份已整改到位,其他正在整改落实中。黑龙江省各地都成立了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度,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二是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逐一排查清楚,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吉林省1月至9月,共发现涉及学校的安全隐患6290处,发出整改通知书1712份,落实整改5629份,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人380人、扬言报复社会的极端人员135人、上访重点人员1242人、刑释解教人员1864人,其他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重点人员712人。贵州省开展了“五类”高危人群专项大排查工作,在准确排查的基础上,加强重点管控。三是对校园内部的治安、消防、食品卫生以及水、电等基础设备设施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教学场所、文化体育馆、学生宿舍等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山东省特别对城乡接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的学校幼儿园及青少年各类课外活动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宁夏通过排查整治,共梳理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1369项,已整改1260项,整改率92%,一时未能整改的复杂治安隐患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大连市在拉网式排查的基础上,相对集中15天时间,抽查学校134所,发现隐患409处,发放《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127份,隐患整改率截至9月达94%,消除了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对办学不规范、违规招生、毕业生就业、学历学籍、学生食堂、后勤服务等关系学生切实利益,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吉林、福建、安徽、天津、北京等省(直辖市)对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基本上实现无证幼儿园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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