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等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
幼儿师范学校是培养幼儿园老师的重要基地。七十年代末期,党和政府要求迅速恢复原有的幼儿师范学校并积极发展新的幼儿师范学校,做到每个省和直辖市至少有一所独立的幼儿师范学校,也可在师范学校内举办幼师班。于是,各地幼儿师范得到了重点资助,因而发展迅速。
1985年5月,教育部颁发《幼儿师范学校计划》,对 1980年颁发的试行草案进行了修改,减少理化课的课时,增加教育课和教育实习时间,对艺体课试行分组教学等。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套幼儿师范学校课本,对提高幼儿师范学校的教学质量起了保证作用。
1995年1月,国家教委发布《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 (试行)》。《方案》指出幼儿师范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当代幼儿教育发展和改革需要的幼儿教师”,并对具体培养规格,从“思想品质”、“知识、技能及基本能力”、“身心素质”等三方面的素质要求作了规定。课程设置由单一必修课改为必修课、选修课、教育实践课和课外活动四块构成,对文化知识、教育专业、艺体三大类课时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文化课的课时,适当削减了艺体课的课时。取消了六科教学法,增设了“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设计与指导”课。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方案》精神,出版了第二套中级幼儿师范学校的各科教材。
二、高等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
1978年10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指出:“原有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院校应积极办好这个专业,扩大招生名额,为各地培养幼师师资”。于是,原有的6所高师学前专业从1978-1979年先后恢复了招生。
80年代初,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一些省(市)、自治区为适应中级幼儿师范学校发展的需要,在省级师范院校内也增设了学前教育专业。据 1987 年统计,共有22所师范院校设置了学前教育专业。到90年代末,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尤其随着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的升格,将会成倍增长。从80年代初起,已有北京师大和南京师大学前教育专业设有2个硕士点,到90年代末,又增加了华东师大等5个硕士点,并有南京师大、北京师大、华东师大3个博士点。随着事业发展的需要,本科及其以上层次的毕业生均有到幼儿园实践第一线去当幼儿教师的。
1997年10月,国家教委颁发《关于组织实施“高等师范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通知》,指出世纪之交的高师改革计划“起点高、立意新、针对性强、高师需、要用现代文化、科技发展新成果充实和更新教育内容”, 要“采取科研立项的办法,把研究过程和改革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高师学前教育专业纷纷建系设所,主持的全国及省级科研项目也有较大增加。从1998年开始有了第一位进博士后流动站研究学前教育的学者。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我国学者编写的第一批高师学前教育专业的教材,如:《学前教育学》及《学前心理学参考资料》,《中国学前教育史》及《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选》,《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还组织力量翻译出版了前苏联和美国等国的高校教材。此外 , 通过举办的夜大、函授、自学考试、干部专修科、研究生课程班等大专、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在职教育(包括学历和非学历的),使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脱产或不脱产地接受高等教育。
三、在职教师的进修和提高
由于幼儿园的迅速发展,新师资的培养跟不上幼儿园发展的需要,致使大多数教师未受过专业训练。同时,培训幼儿园师资的教师也需增补和提高。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发出了一系列指示,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使不同层次和规格的在职教师得到培养和提高。
1996年1月,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将全国幼儿园园长轮训一遍。培养内容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幼儿教育的基本理论,幼儿园管理,国内外幼儿教育改革动向等。全脱产培训的时间为12周,也可采取半脱产形式进行。培训后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查、并通过撰写专题论文,以达到园长任职资格的要求——热爱幼教事业,具有小学、幼儿园一级或高级教师职务,能胜任工作。通过教育部门和民间办学,采取短期培训、脱产进修、夜校、函授、刊授、广播、电视、自学考试等形式,进行授予学历文凭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的不同层次水平的培训。并编写出版了函授、培训等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为未受过专业训练的幼儿园教师出版了《幼儿园教师培训教材》12种13册。在职培训体现了因地制宜,长短结合,脱产与业余结合,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