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随着西方幼儿教育思想的传入,两次学制改革重视女子教育并兼及学前教育,使学前教育机构正式纳入学制系统,学前教育比清末有了较大的发展。如据有关部门的调查,1911年上海只有幼稚园2所、幼稚生100余人,1918年已有幼稚园12所、幼稚生400余人,1926年则有幼稚园21所、幼稚生800余人。同时,北京及诸多大中城市也出现了一批学前教育机构。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1928年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了陶行知、陈鹤琴等人提出的“幼稚教育案”7件;其中《各省各县各市实验小学设立幼稚园案》规定从该年度起实验小学必须创办幼稚园。1932年教育部颁布《小学组织法》,规定“小学得设幼稚国”。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当时学前教育的发展,到1936年,幼稚园、幼稚生数已分别达到1283所、约8万人。抗日战争期间,我国学前教育遭受重创。抗战胜利后,我国的学前教育恢复较快。1947年的幼稚园、幼稚生数已超过战前最高水平,分别为1301所、约13万人。民国时期最著名的幼稚园有1923年陈鹤琴创办的南京鼓楼幼稚园和1927年陶行知创办的南京燕子矾幼稚园。
民国时期还出现了专门培养幼稚园教师与保育员的机构和专门的幼稚教育研究机构。如北京女子高师1916年附设保姆讲习科;张春1913年在南通创办幼稚园保姆传习所。苏州景海女子师范学校1916年附设幼稚师范科等。最有名的数国立幼稚师范学校。该校前身为陈鹤琴1940年创办的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学校,1943年改名国立幼稚师范学校并添设幼稚师范专科部,是我国最早、民国时期唯一单独设置的国立幼教师资培养机构。抗战胜利后迁至上海升格为国立幼稚师范专科学校,所以它又是民国时期我国唯一的国立幼稚师专。为适应幼稚教育迅速发展的需要,1927年由陈鹤琴、陶行知等发起组织了“幼稚教育研究会”,1929年扩大为中华儿童教育社。它以研究儿童教育、推进儿童福利和提倡教师敬业精神为总目标,致力于中国幼教理论的探讨交流和幼稚园的推广,并出版了《幼稚教育》、《儿童教育》等刊物。
(广东学前教育网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