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全国各地小学,都把“8月31日之前满六周岁”作为招收一年级新生的统一规定。但在前段时间,教育部在官方网站上对相关提问作出“可以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的最新回复,马上被很多人解读为“拟对6周岁规定松绑”。那么,我省该何去何从。
部分小学破例收不足龄学生
记者对西宁市及格尔木市部分学校走访发现,虽然一直要求不得接收未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但不少学校其实暗中都在收。成先生是格尔木市的公司白领,他的孩子到今年11月底才满6周岁,送孩子读一年级年龄不够,继续上学前班,年龄又有点偏大,看到孩子在学前班的学习成绩及平时的表现,成先生夫妇决定还是让孩子上一年级。今年9月1日开学那天,他俩带着孩子到学校报名,好在这所学校的容纳量没问题,孩子得以成功入读。
在西宁市某单位上班的肖女士,儿子也是今年11月满6周岁,但这个原本只能上一年的孩子现在已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了,肖女士说,孩子四岁时就读一年级了。
差几个月就让孩子等一年?
记者调查发现,在西宁市及格尔木市,公办小学入读年龄规定为年满6周岁,8月31日为最后计算日。但这样的规定让部分家长很头疼。
“差一两个月就整6周岁了,不能因为这一两个月就让孩子再等一年上学啊。到明年,我家的孩子明显就比同班同学年龄大了。”西宁市民王女士对这项规定很是不解。
因为离入学年龄还差几个月,幼儿园里还有一些9月、10月、11月甚至12月出生的孩子,“他们只能留园复读,每个幼儿园起码都有两三个这样的孩子。”西宁市城北区一幼儿园园长向记者介绍,一般中班班额为35人,升入大班后会增额至40人左右。因未足龄而不能入读小学,幼儿园课程又已念完,有些家长不愿让孩子留园复读,于是将孩子送入社区或社会办的幼教班、学前班“深造”。
有空额可收未足龄生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段宏伟表示,我省一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虽然要求全省各小学要严格执行“满6周岁才能入学”的规定,但是学校如果有空额、学生智力也能跟得上,学校可考虑收未足龄生。这位负责人坦言,“在我省一些偏远的农牧区,由于附近没有幼儿园及学前班等教育机构,已满7周岁,甚至是才5周岁的孩子上一年级的情况也存在,这也不能说学生家长或学校违规。”规定在实行时也需要灵活把握,搞不了一刀切,“估计没有一所学校能做到完全不收未足龄生。”
对于学校暗收未足龄生的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因为这样的情况不是很多,学生年龄也只相差一两个月,因此,并没有专项检查或要求学校整改。
“孩子五六岁时的成长变化是最大的,提早入学反而可能置孩子于不利的境地。”段宏伟说,能否提前入学看孩子条件,也要看空额情况、孩子本身的生理情况、心理情况、学习能力等个体非智力因素、学习规律以及智力因素等,最好能让孩子接受身体与心理专业测试。
他认为,国家将入学年龄确定6周岁为适龄,是考虑了孩子生理、心理成长的自然规律、入学能力等,是科学的而非随意界定。当然也不排除有的孩子有超常的成长发展能力,“最好是特殊个例特别处理,区别对待。”(作者: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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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民在教育部官方网站上提出“因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规定,不少仅差一两个月甚至几天的孩子要再等一年才能上学”,教育部留言答复:如果父母送距离9月1日还差两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不过因种种原因,教育部网站已经撤下了这则答复。
据了解,教育部和全国各地关于入学年龄的规定,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款来执行,还规定了可以推迟入学的年限或办理程序,不过,没有关于提前入学的明确政策规定。
实际操作上,由于每年新生入学都是9月1日,全国各地大多采用了8月31日为6周岁入学年龄计算的最后截止日。2008年7月,湖北省教育厅公布《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增加了“凡于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年满6周岁的儿童,如已达到入学程度,经监护人申请,可以入学”的条款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这被视为首个“有条件拟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的尝试
作者:詹婷婷 马姝瑞 来源:西海都市报 cuckoo编辑
(广东学前教育网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