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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给女童打成人剂量疫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18  来源:转摘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403

  ■新快报记者 钟起龙 实习生 谭大朝

  应打儿童剂量却注射了成人剂量,应打甲肝疫苗却打了流感疫苗,这种“乌龙”事发生在广州同一家社区医院,而且两事件相隔不到6小时。事件中两岁大的女童在打错针当晚即发烧并持续11天,医院诊断可能是疫苗中毒反应。

  女童误打成人剂量

  今年3月,流感病毒又如往年般肆虐。3月27日10时许,海珠区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来到海富幼儿园进行疫苗接种,117名小朋友一个挨着一个排好队,医护人员根据接种疫苗证上的名单进行注射。12时许,接种完毕。

  16时30分,市民罗女士来到海富幼儿园接女儿钟欣桐回家。她发现女儿有些反常,哭哭闹闹的,问她话也不理,罗女士有些纳闷之时,幼儿园的保健医生陈艳梅支支吾吾地告诉她:“你女儿被医生打错针了。”

  陈艳梅称,2岁大的钟欣桐本应注射0.25ml的流感疫苗,但却被接种了0.5ml的成人剂量,多打了一倍的剂量。

  罗女士急忙和保健医生来到了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找到了一位陈科长(音)。罗女士说,对方得知情况后,并没有显得很紧张,“他说给我女儿打了成人剂量的流感疫苗,不会有事。反正给小孩也要注射足够剂量的,并说从医学上讲也不会对小孩的身体造成危害”。

  罗女士并没有放下悬着的心,她复印了女儿的接种记录,并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写明注射了成人剂量。

  打错针后发烧11天

  就在当天18时许,钟欣桐开始情绪不稳定,体温往上升。次日零时,本已入睡的钟欣桐突然用小手捂着肚子,含着眼泪喊:“妈妈,我疼。我疼。”罗女士说,她用温度计一量——38.8℃,赶紧和丈夫把女儿送到珠江医院治疗,途中女儿还有不断呕吐、流鼻涕、胸腹部疼痛的症状。

  珠江医院门诊病历显示,钟欣桐的病情有可能是疫苗中毒反应。医生称,目前并没有解毒针,只能继续观察。在打过退烧针后,疲惫的钟欣桐终于在凌晨4时才入睡。中午,钟欣桐体温升到39.5℃。“之前都好好的,怎么一打完流感疫苗就发高烧了。”罗女士不解道。

  罗女士说,从3月27日开始,女儿钟欣桐就高烧不断,“3天高烧,2天低烧,又2天高烧……女儿发烧了11天”。

  更令罗女士担心的是,如今只要天气一有点变冷,钟欣桐就会感冒。她认为,女儿的抵抗力在打了流感疫苗后不仅未增强,相反还减弱了,她认为这是打错针造成的。

  男童暂无明显不适

  打错针的不只是钟欣桐一人。她同班男同学刘×逸也在接种疫苗时被医生打错了针。“我儿子本来是要打甲肝的,但是他们也打成了流感疫苗。”刘×逸的妈妈梁女士如是说。

  在海富幼儿园的相关记录上,记者看见有这一事件的记载,而幼儿园保健医生陈艳梅也证实了这事。她称,两名小朋友是在同一天被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打错了针。据悉,两起打错针的事件相隔不到6个小时。

  记者查阅了刘×逸的接种疫苗证,发现他接种过流感疫苗,但是在1年多前。由于儿子被打错针后暂时没有出现明显不适症状,梁女士并未就此事向社区医院提出索赔要求。

  梁女士说,以后宁愿请半天假带孩子到医院打预防针,也不敢再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打针了。

  幼儿园保健医生谈“打错针”事件

  医生叫我不要告诉家长

  新快报讯5月12日,新快报记者来到海富幼儿园,该园保健医生陈艳梅回忆了3月27日打针的情景。

  她说,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医务人员为钟欣桐所在的小小班学生打针,一名医生负责根据接种儿童的姓名、年龄,将接种疫苗知情书和注射用疫苗夹在接种疫苗证上;另一名医生则在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注射。

  陈艳梅称,在中午12时20分,幼儿园的117名小朋友全部打完了疫苗,就在医务人员准备离开时,她发现了两个问题:2岁大的钟欣桐被注射了成人剂量的流感疫苗;3岁的刘×逸本应接种甲肝疫苗,却被打了流感疫苗。“我跟医生说了这个问题,她们只是让我先不要把这事告诉家长。”陈艳梅的及时发现并没有留住打针的医生。“我觉得这事情挺大的,真怕出什么事。”她只好把这一情况告诉了幼儿园的高园长。

  于是,罗女士几小时后就知道了女儿钟欣桐被注射了过量的流感疫苗。

■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道歉没有得到罗女士的体谅。新快报记者 王小明/摄

  承认有差错赔偿4000元,受害者家属表示仍要追究医院责任

  ■新快报记者 钟起龙 实习生 谭大朝

  位于晓园北路3号首层的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6月3日,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与钟欣桐的母亲罗女士签订最终协议书,承认给钟欣桐打错针,并作出4000元赔偿,不过就打错疫苗是否会导致其他问题,双方仍各执一词。

  ■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派人登门并书面道歉

  不承认造成严重后果

  打错针是怎么发生的?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李九莲告诉新快报记者,接种疫苗的流程是:一人发放疫苗,另一人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予以打针。

  “她们也是人,不是神”

  3月27日到海富幼儿园负责给小小班儿童接种的两名医务人员在单位表现很优秀,其中一名医生有着23年的卫生防疫经验,一直都没有出过错。

  “她们也是人,不是神。”李九莲解释,由于当天要接种的人多了些,因此发放疫苗的人就放错了针,而第二个负责打针的人也没有在核对过程中发现问题。

  “桐桐(钟欣桐)人长得挺高大的,可能医生看着她的个头高就以为是三岁的小朋友吧。”幼儿园保健医生陈艳梅猜测。

  记者了解到,如果按照严格的程序操作,整个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时打疫苗,一天的接种量在100至200人次。可3月27日在海富幼儿园,医务人员在不到两小时就给117名小朋友打完了针。

  在《关于钟欣桐小朋友的家长书面要求的答复》中,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打错针的原因解释为:我中心预防接种人员由于疏忽和未做好疫苗的查对工作,导致错将3岁以上年龄组的流感疫苗注射到您2岁7个月女儿身上,对此我中心再次表示深切的歉意和慰问。

  李九莲表示,自始至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出事儿童及家长表示歉意,在钟欣桐发烧后的一个星期,她和三位同事就登门道歉了,“毕竟我们有差错在先,但这并没造成严重后果。事情发生后的48小时,我们(给罗女士)打了很多电话”。

  罗女士:道歉姗姗来迟

  但罗女士说,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态度令她寒心,“孩子出事后,他们一直没有人上门看望。一周后,在我们家长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才来了4个人。”罗女士称,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姗姗来迟的道歉并没有得到她的体谅。

  记者希望采访造成这一事件的医护人员,李九莲表示她们目前的压力很大,中心应该保护她们,所以不能接受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时,受害女童的家长仍未见到打错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

  ■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鉴定:这不是医疗事故

  5月12日,新快报记者前往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访时,恰逢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陈净为在场。他告诉记者,对于钟欣桐打错针一事,医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经过讨论,该起事件为医疗差错,并不是医疗事故。

  关于对于事件的解决,李九莲称,给他们(罗女士一家)赔1000多元的医疗费和2000元钱,就已经很好了。陈净为表示,(罗女士)如果不满意中心的做法,可以申请医疗鉴定,但鉴定的钱必须自己出;或者向疾控中心投诉。

  陈净为称,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工作疏忽,但也马上采取了措施改正,目前,医院正严抓工作流程,并进行筛查。

  据陈净为介绍,当时接种的流感疫苗名为“巴斯德”,儿童剂量和成人剂量的疫苗在成分上是一模一样的,不会有致病性,没有例子表明打了过量的流感疫苗会造成人身伤害,也不会对接种者的器官造成功能性损害。

  李九莲则称,对3岁以下的儿童接种流感疫苗,其在总量上和成人剂量是相同的。她打了个比方,给钟欣桐打的针只是把应该分两次打的针一次给打完了。

  对此,罗女士不认同,她称女儿没有接种疫苗前,身体好,很少生病,可被打错针后,只要天气稍微一变化,就容易感冒发烧。

  “为什么一打错针就发高烧?”罗女士对此很不解。李九莲则称,这有可能是因为女童本身就有潜在上呼吸道感染,打错针后出现“偶合”。但她也称这可能是由于疫苗加重注射造成。

  ■疾控中心说法

  疫苗打过量 危害难判断

  女童家属可向疾控中心申请书面答复

  打了过量的疫苗,究竟对人体有无危害?昨日,新快报记者就此询问海珠区疾控中心。传染免疫规划科一名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很难说。目前国内和国外都没有有关这方面的临床数据。”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没有在儿童身上注射成人剂量的实验,因此对其是否产生副作用很难判断。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流感疫苗基本不会对人体带来危害。至于女童被打过量剂量后发生的症状,他表示原因有很多,也可能是个体差异造成,或者是之前存在的潜在病因引起。但他也无法排除由于疫苗过量注射这一因素。

  记者又就此事向广东省疾控中心咨询。一名赵姓工作人员表示,女童被打针后即发烧11天,应先把孩童送到医院,通过临床治疗,进而确认是否是疫苗引起的反应;其次,应该向当地疾控中心反映这一情况,让其做出书面答复。如果逾期不处理,则可以逐级上报。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愿意就此事提供相关咨询。

  记者在“巴斯德”流行性感冒疫苗接种知情书上看见:3岁以上儿童及成人,每年只需接种一针次,一针次接种0.5ml。6月龄—3岁的儿童每年接种两针次,一次0.25ml,两针之间间隔4周。

  ■补偿方案

  受害者家属向海珠区卫生局举报次日获赔偿

  “私了”协议书没有盖公章

  6月1日,罗女士和女儿过了一个快乐的儿童节。6月2日,她就将一封举报信送到海珠区卫生局办公室,要求卫生主管部门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查处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6月3日,罗女士再次来到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这次医院和她签订了一封“协议书”。记者看见协议书上注明:“甲方:罗××乙方: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现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错将3岁以上年龄组的流感疫苗注射到2岁6个月的钟欣桐小朋友的事件达成如下协议:一、签定(应为“签订”)协议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4000元整;二、上述协议执行后,甲方同意不再就此事件向乙方提出其他赔偿要求或争议。”

  记者注意到,这份协议书上虽然有双方代表的签字,但乙方一栏并没有盖公章。“公章都没有,这协议书有什么效用?”罗女士对记者表示,不论如何,她也要追究当事医院的责任,不能让打错针就这么轻描淡写地不了了之。

  罗女士奔波时间列表

  ●3月27日:钟欣桐在幼儿园打错针,当晚即发高烧,送往珠江医院治疗。

  ●3月28日:由幼儿园保健医生陪同,前往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方开具打错针的证明。

  ●4月21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道歉,提出补偿医疗费,建议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

  ●5月6日:到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取回答复书。

  ●5月16日: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告知,打错针事件以答复为结果。

  ●5月29日:与海珠区卫生局、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代表协商,医院拒绝承认打错针致女童受损。

  ●6月2日:再次到海珠区卫生局送举报信,由办公室接收。

  ●6月3日:与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协议书”,获赔偿金4000元。

(广东学前教育网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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