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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幼儿园不得拒收轻度智障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18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344

  台海网6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晓丽)昨日,厦门市教育局公布了 《厦门市200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幼儿园招生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组织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其中,凡持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含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蓝印户口)的年满3周岁的幼儿 (即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为今年幼儿园招生的主要对象。

  严格控制班生额

  市教育局指出,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幼儿园班生规模小班不超过3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大班不超过40人;若要突破,须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幼儿园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不得提前招生

  据介绍,思明、湖里区幼儿园在8月23日报名。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报名时间由区教育局自定。未经厦门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里,家长或监护人应携带孩子,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免疫卡、健康卡等有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未经批准不来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符合“两一致”原则

  在服务区(片内)招生对象的确定上,市教育局指出,服务区(片内)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

(广东学前教育网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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