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吕梁市中阳县教育局
《规划纲要》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了广大基层幼教工作者的心声,我们坚决拥护和支持把它写进《规划纲要》,另外有两点建议呈上:
1、我们也希望对幼儿园的规制进行明确规定,在基层、部分公办教师集中,办园条件好的幼儿园,班容量不断增加。从20人左右增加到50人左右,有的达70人,同时规制也在扩大,由几个班增加到三十几班,规模的增大,加大了管理的难度,同时制约着幼儿的发展。
2、落实基层幼教专项经费也应有明确规定。如:市教育局多少经费,县教育局多少经费。乡镇中心校多少经费等,使幼儿教育经费真正用于幼教事业的发展,不被截留、挪用。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二、为西部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提几点参考性意见:
1、充分发挥公办园示范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推动西部地区整个学前教育正常发展。西部地广人多,学龄前儿童的入学率也在逐年上升,但大部分孩子都在私人办园就读,如果没有正确的导向,学前教育很容易走向误区。
2、国家应加大力度投入西部学前教育的建设。
1)、首先应加强公办园的硬件建设。比如2008年起连续三年重庆市教委向全市各镇街中心园投入五万元的设施设备,这是具有发展眼光的举措,值得发扬。从西部地区来看,在本地区能起到示范作用的公办园并不多,国家应当好好的建设这批公办园。使其在本地区发挥示范作用。
2)、其次应加强学前教育的师资建设。一要保证公办园师资来源和质量,二要保证公办园教师的待遇,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
3、目前学前教育急需解决的问题:
1)、公办园幼师来源存在问题,。学前教育毕业的专科、本科生重理论知识,轻专业技能,毕业后几年都不能胜任一线工作;幼师职高毕业生是理论和专业技能都较差,我们估计是不是职业学校不重视幼师培养,或不具备开办幼师专业的条件。国家还是应当象八、九十年代时期那样保质保量的培养幼师人才。
2)、镇街中心园的编制太少。师生比在1︰20至1︰25以上,幼儿园不仅要利用自筹资金聘请临时工,同时老师们要超负荷的工作,老师们相当辛苦。
3)、党和政府应高度重视幼儿园教师的待遇问题。《教师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教师法》第四十条明确了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待遇的落实是稳定幼师队伍的根本保证,希望党和政府能制定出英明决策,使幼儿教育得到良性发展。
三、我们是一所民办幼儿园,现代表全园的幼儿教师提出我们的建议:
1、期望政府能尽快收编各小区内配套的民办幼儿园。使园所能加入到政府正规的管辖范围内,使我们的民办教师能安心地服务于本职工作,使我们的孩子能得到更加正规的教育。
2、幼儿园属自负盈亏,教师的工资待遇太低,基本工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另外,教师的各项保险都需幼儿园负担,幼儿园的负担比较重。
3、民办幼儿园有许多优秀的教师,但苦于得不到社会的重视(工资待遇和所付出的不成正比),纷纷改行,这是幼儿教育的一大损失。我们代表所有民办教师呼吁,渴望得到国家的重视,渴望幼儿教育成为我们终身的职业,希望政府加快整顿、改革的步伐。
以上几点,是我们的现状,也是我们全体一线教师的心声,目前幼儿园存在的这些实际情况,直接影响我们幼儿教育的发展,我们希望得到政府的重视,我们期待着幼儿园教育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四、东莞市一名幼教干部:制定有效扶持政策,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机制与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中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对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教育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绝大多数幼儿园未列入事业单位编制,未纳入公共财政投入的范围内,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与对其他教育阶段的投入比例严重失调(如我市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仅占财政教育投入的 1.9%,),影响了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绝大多数幼儿园包括办园设施及人员经费等全部依靠收费支付,较大部分幼儿园教师的待遇与当地小学教师存在较大差距,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也不够落实,严重影响了师资素质及其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直接危及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迫切希望在拟定国家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时,在对学前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和对幼儿教师权益的保障方面,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刚性政策。以下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1、、研究拟定《学前教育法》,明确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规定各级政府要落实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以往的相关文件中,都有对政府承担学前教育责任和投入的要求,但事实证明力度不够,希望能推动《学前教育法》的制定,以法督政,真正落实政府责任,强化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规定要在地方财政预算中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随经济增长逐步增加,同时逐步扩大财政投入的受益面。有条件的地区可尝试免费教育向学前教育阶段的延伸。要依照财政专项经费管理的原则,统一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保证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正常运作经费;保证给与一定比例对低保家庭儿童和接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的资助经费;保证给于一定比例对各类幼儿园的教职工社保补贴、教学研究、培训、以及奖优扶弱的资金,努力增强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2、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成本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的机制,拟定更加有利于幼儿园均衡和良性发展的收费政策。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因此它不可能由政府包办,政府、家庭和社会都要承担学前教育责任。要由物价部门牵头,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稳步推进幼儿园收费改革,按教育成本定价,参照地方人均收入、家庭总收入情况,幼儿园使用公共教育资源的情况,确定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和办法。要研究拟定方案,减免农民工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借读费。参照中小学的标准和审核办法,对一些特困家庭给与补助。同时建议一些民办园采取灵活多样的收费方式和标准,让更多的农民工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读得起幼儿园。同时,加大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力度,及时开展对幼儿园收费情况的检查,进一步明确幼教收费的投诉受理、行政处罚单位。合理确定使用公共教育资源的幼儿园的收费标准,限制过高收费。
3、拟定对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管理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准入登记、职称评定、培训、评优奖励、编制、入户、工资设定、社保、医疗等一系列问题,制定出可操作性的具体政策,切实保证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生存及合法权利,保证学前教育的人员素质和教育质量。如争取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要进一步明确公立幼儿园的事业单位性质,争取在农村镇中心幼儿园设置2-3个公办教师编制,通过认真审核,按指标选取素质优秀的幼师转为公办教师。也可由各镇街根据实际,设定数额,把部分未入编的幼儿园教师转为镇合同制教师。要与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建立和完善对非公办幼师的档案管理及交流机制。又如要积极研究拟定不同类别幼师的待遇分配方案,要求各类幼儿园要按照核定的幼师级职,给予幼师相对应的不低于规定最低标准的工资待遇,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地经济条件和幼师的工作绩效,予以适当调整。要与有关部门沟通,探索建立为每个民办幼儿园教师建立由政府资助的、个人和单位共同出资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医疗保险等,以保证教师生存的合法权利。同时,要加强研究和指导,认真抓好幼师队伍的培训提高。要按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幼师培训师资力量和设施的建设,要结合幼儿教育改革的实际,及时调整幼师培训和教学的专业、课程设置和内容,逐步完善幼师培养、岗前培训、在职提高的教育网络,有效促进幼师水平的提高。
五、马玲玲-广东东莞创思教育: 儿童的状态决定着中国社会的未来
“儿童具有一种未知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引导我们进入美好的未来。如果我们真的想革新这个世界,教育就必须将发展儿童的潜能作为目标。”——玛利亚·蒙台梭利
我们今天的教育只注重方法、目标和对社会需求的满足,却对人本身未作任何的考虑,不对这种发展提供保护的话,儿童的成长将背离生物学和社会生活的规律。
如果我们要从本质上提升全民族对学前儿童的尊重与关注意识,提升人类整体发展水平,那么,我们必需关注儿童——其生命本体的发展力量,从而全方位立体地为儿童精神、社会人格、身体的发展创造适宜的环境。建议:
☆ 规划的设计必须考虑“开始于降生的终身教育”
即:建立一对夫妇准备生育到怀孕、生产、0岁喂养、早期教育、学前教育的一系列相关指导、服务体系,政府需尤为重视与儿童成长相关的配套设施、科研经费、教育经费、机构设置的社会统筹方案,并有专门政府部门监管。
☆ 首先在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名义建立集幼儿园、教育科研、教育培训、相关教育资料供应于一体的教育机构,并启动地方中高等院校的资源,成立有关儿童心理、医疗、社会专项服务的机构,然后,以地区辐射、城乡结对等形式带动不发达地区的教育服务体系。
☆ 以国家政府的最高部门,制定以点带面的儿童生命发展扶持计划,例如:社会抚养计划、儿童是属于国家的、保护儿童的心理等社会范畴对儿童生命状态的关注。
☆ 大力发展儿童生命科学的研究机构,拓展对儿童生命现象、儿童意识、精神层面的研究项目和领域,使对儿童生命的教育活动实施方式有相关的科学指导和理论支持。
☆ 大力关注对儿童家长的教育培训工作,政府需要求各地区建立此类专门机构,与幼儿园、各种早期教育组织实施配套协作的儿童教养培训学校,充分发挥教育、医疗各领域专家的资源,实时跟踪医院、幼儿园等开展各类型教育讲座、培训活动。
☆ 广东有90%的幼教组织都是民办的,所以,政府必需将对民办教育的监管、政策扶持、发展规划提到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如此比例的民办教育承担的是整个社会对儿童成长的责任。
☆ 扶持各种民间以儿童发展为本的专业学术团体,给予他们相应的政策,使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化。
☆ 关注幼儿教师心理层面的状态,将心理疏导、心理咨询、专业规划融入教师的生活,建立学习型组织,充分激发教师对儿童无限的爱、对教育无限的创造性。
☆ 建立政府奖励机制,不仅对公办教师,对民办教师一视同仁的开展,例如:对优秀工作者实施荣誉工资、学习进修奖励、和优质福利待遇,或纳入政府编制等。
☆ 吸纳社会力量,结合政府投入,举办志愿者参与的公益性学前教育机构。
六、我是一名小城镇幼儿教师,代表所有和我一条战线的同事们提出以下希望和建议:
1、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幼儿教师工作辛苦,收入低微,安全压力大,社会地位低下,许多教师顶着生活和工作双重压力,战斗在幼教岗位上,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幼儿教师迫切希望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关心,希望上级部门关心幼儿教师的工作状态,生存状态,让幼儿教师与中小教师享有等同的社会地位和济待遇。
国办发(2003)1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五条第20点: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和待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九章 第四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三) 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我们呼吁:希望上级部门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以扩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意见精神,让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的提高与待遇的等同落到实处。
2、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让“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幼儿园的发展”成为现实。
各地政府对幼儿教育的关心和重视力度不够,目前还仅仅停留在口头上。部分大中城市幼儿园国家相对有部分投入,且还收取了捐资助学费,都只能基本维持,幼儿园靠收取学代杂费已很难维持正常运转,更无力承受其他硬件设备设施的完善、更新、添制,对贫困山区幼儿园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
学前教育作为人生的奠基工程,对人一生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呼吁:全社会都应重视学前教育,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加大对贫困山区学前教育的投入,设立幼教专项资金,让贫困山区幼儿园在改革大潮中稳步前进,让贫困地区幼儿教师充分感受职业荣光,让贫困山区所有适龄儿童都能享受优质的早期教育。
3、幼儿教师流失现象严重,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幼儿园教师因工作压力大,社会地位低,绩效工资与小学教师不等同等原因,许多优秀的幼儿教师流失到小学或到其他岗位就业,部分专业水平不高的非幼师生充斥到幼儿园。造成幼儿教师整体素质急剧下降。我们呼吁:要提高幼儿教师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保障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
4、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形成严格的管理体系,规范民办园民办幼儿园因政府监管力度不够,造成办园条件不合格、乱招生、乱收费等现象,扰乱幼儿园正常的市场秩序,我们呼吁:政府出台相应的民办幼儿园管理条例,规范民办园。
七、网友来稿:
1、加强对教师的高层次的职业培训。
2、在一定范围内统一教材(主要科目),既有统一教材,也可有各自的园本课程。
3、加强财政投入,改善办园条件。
4、重视民办幼儿园建设,并给予相关支持。
5、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稳定教师队伍。
八、如何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及建议
1.实行专项经费扶持幼儿教育
2.明确幼儿教师的编制,加强教师的培训,纳入教师工资行列
3.把幼儿教育纳入正规管理,实行统一收费、统一教育,保教结合的原则
4.加大对幼儿园的建设,使之更正规化、规范化。
九、一名学生家长来稿:
我们认为:幼儿教育要以国家财政为主,政府办园为主,地方财政要加大幼儿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公办教师的培养,扩大幼儿教师编制;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发展0~3岁的早期教育和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十、学前研究生来稿:
学前研究生的困境
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培养机制存在很大弊端。就业定位不明确,研究生毕业很少有从事学前工作的,即使在校生也几乎没有想从事学前工作的。空学理论知识,且理论知识不扎实,在校读3年学前专业研究生,毕业时感觉学的东西要么过时了,要么就业用不上,一点都不实际。为什么幼儿园更愿意要本科生?因为他们比研究生学的东西更实际,拿来就可以用。还有,作为在校学生,最关系的就是就业问题,学前研究生毕业后出路在哪里?国家投入这么大财力物力,我们在学校耗费3年青春,目的就是在毕业时能顺利拿个硕士学历,
然后改行?希望社会能切实关注一下学前教育研究生目前的困境和出路。
十一、我是一名民办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的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在编和不在编的老师工资更悬殊。我们年轻的教师的工资过年连买衣服的钱都不够更别提发福利了。现在经济在发展,什么都在涨价,为什么只有老师的工资不涨。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和所有的老师一样都在培养祖国的未来,为什么就不能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呢?就因为幼儿园老师待遇低,我们好多年轻教师没有编制工资低,离开了教师队伍,所以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并且给幼儿园扩大编制。希望全社会关注民办幼儿教师!
十二、网友笔译双飞来稿:深圳幼教改革应体现人本思想
我为深圳骄傲,因为这里民间理论力量有其其独立的视角与易懂的话语系统。
在呙中校给汪洋书记中《岭南十拍》第三拍中所述的:“任何改革,最终都会归结到利益分配问题上。利益配能否处理好,尤其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能否得到体现,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并以红楼梦贾府管理模式从王熙风、贾探春、薛宝钗变化求证当下改革的方向,通俗易懂,视角独特,其点题之义实乃当下所有参与到解放思想,继而着手改革实践的社会精英应牢固树立的人本理念。
深圳在经历了改革开放后初期作大蛋糕的时期,现在深圳更多的改革进入了分蛋糕的关键时期,如以事业改革的公立幼教转企为例,如何从原来的思路中解放出来,套用中校的理论,或许也能“大胆设想、小心求证”一番。
该改革以“转管人为管事”为思路,对在政府视为包袱的原以事业编制招聘的教师进行转国有企业改革。其思路大有“贾探春式”的以“利”为驱动的改革原理。
改革两年前开始,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22家市属公立幼儿园进行集体转制。改革者选择了合适的时机,其手法略带“王熙凤”风格:暑假下发红头文件,改革相对方教师没有有效集合与政府沟通,所以虽然遇到了阻力,但作为弱势群体的一群妇女默默地承受,改革得以推进。22家幼儿园被集体转制,交由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管理。
近期,在22家幼儿园两年找不到合适的身份进行法人代表登记时,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以“民办企业”进行法人登记,随时有被私人企业主收购的可能。矛盾一击即发。
在改革初仍抱有幻想的幼儿园管理层梦中惊醒从原来阻碍教师抗议到默许,一班组织纪律性不算很强的妇女同志,有了园长、年级组长等他们熟悉的领导层(她们越来越看清自己同样是改革利益受损者)支持,力量迅速聚合,集体停课。在她们看来,参加工作时,通过正常考试方式进行事业单位,并签定合同,便与政府有相互的契约,政府给予与其他教育系统教师同样的待遇,多年下来,不仅工资比中小学老师低,而且一以“民办企业”登记,面临她们的可预想的未来便是现在私立幼儿园老师仅1000多元一个月的工资。政府在改变待遇这一涉及一生的切身利益的事情上,并没有起码的尊重。
改革陷入困境,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考验当政者的政治智慧。在这次事件中:
首先,应该捋清“改革”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出发点上,在减轻政府负担与保护作为幼教事业主体的教师积极性两者之间,考验的是如何从原有过于强调“效率”的旧的思路转变到如何顾及“公平”的问题。妇幼群体是党一直关心爱护的,幼儿教育既涉及大批妇女工作者,又涉及广大学前幼童,是这一群体聚集地,如何关心妇幼工作,不能仅仅在“三八”妇女节开个表彰大会,搞个文艺表演方面,应该做更多事实在在的事情。如何扶持幼教,不仅不能将其排除在国民教育系统之外,更不能重蹈高教产业化造成为人诟病的“高学费、上学难”的覆辙。应该在提高公立幼儿园入学率、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将私立幼儿园逐步纳入“公养”范围,并切实提高私立幼儿园教师的经济待遇,改变私立幼儿园“只有老板赚钱,没有教师待遇”的现状,切实将政府投入的资源用在作为幼教事业主体的老师身上,适当通过投入干预私立幼儿园中普遍存在的利益分配失衡。民生无小事,教师停课的行为从情理上无指责之处!
归宿点上,应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观,确立科学发展路径。假如对
公立幼儿园进行所谓的“改革”,资源归宿应落实到教师本身,而不是从“管人”转到“管事”后,极可能出现的资源落到管理层支配,造成现有管理模式下不易发生各种寻租现象的发生。这样的实验在国企进行,影响的或许是一两个企业人员,烂掉的是一两个企业,但在教育系统实验影响的是一批教师(22家以每家30人计,将是660人)的积极性,是一批幼儿(22家,以每家300人计,6600人)的成长,和6600个家庭的安宁!
所谓“三岁看八十”,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纷纷准备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情势下,深圳的儿童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在财政屡创新高的情况下,深圳市政府应该做的是,探索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以减轻占人口比例大部分的年轻父母的负担。将幼儿教育产业化无异于南辕北辙。况且,将教育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幼儿教育交于管理企业的门外汉——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管理,不仅不符和利于行业发展的常理,更与这次两会后即将铺开的“大部制”改革相背离,幼儿教育说到底其本质还是属于国民教育的一支,应及早考虑将所有幼儿园教育纳入教育局专部门、专人管理,以免对哪怕一家一时的深圳幼儿教育造成哪怕一点的耽误!
其次,要增强政府部门在决策时的程序意识、法律意识。改革,就是对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应该在各方形成共识后推行,无论是深圳越众等国企改制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还是这次发生的22家幼儿园停课事件(还好,这些老师此次是通过比较理性的方式与政府对话,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更大的社会动荡),国内无数事实证明没有充分论证,即家长式的对影响民生的重大利益格局进行深刻调整,就会回到原来的贾府管家理念与模式,可谓与时代潮流不符。况且,我国教育法对学前教育也有明确规定,公立园所占的一定比例,老师与中小学教师一样由财政供养,深圳不可巧立名目加以规避,推一步说当时政府招聘这批应届大学生到幼儿教育系统时,是经过市政府招考事业人员正常程序进行的,入编后政府与这批教师已经存在事实的劳动契约关系,在政府大力推进新劳动法实施的情况下,对原有利益格局进行调整时比较粗暴地处理方式,是否能在社会上产生一些负面影响,“既然你对属下员工都可以随心取消待遇利益,我们企业主就不可以从企业最大利益出发对员工进行利益调整!”,这样的质疑相信会让政府脸面无光。
回想改革提出的背景,估计不在上一轮的政府裁员潮,就是在国企改革潮时期,或是将“教育产业化”看成“必经之路”的时代提出的,事随人迁,当时“改革”面临的情形与当下面临的实际已不可同日而语,从原来一味的甩包袱重效率到向社会成员郑重承诺作出社会承担,实现让全体国民共享改革成果,重公平,就发生在这不到十年之间,当事者如还抱着原来的“改革”的腿,不继续解放思想,以新的“改革”姿态回归理性思考,深圳在社会进步方面叫板国际先进将无从谈起。
十三、倡 仪 书
德国幼儿教育学家福禄培尔说:“幼童的未来是纯洁的还是污浊的,是温和的还是粗暴的,是平静的还是充满风浪的,是勤奋的还是怠惰的,是追求功绩卓著的还是无所事事的,是迟钝而优柔寡断还是敏捷而富有创新精神,是麻木不仁、畏首畏尾还是富有远见、独挑大梁,是友好平和待人还是生性孤傲好斗,以及将来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感,对自然、对动物和人类的关系,都会按照幼儿启蒙时期注入的禀赋和意识,表现在以后的情感和生活方式之中”、我国王继华教授说:“……正是幼儿园文化这种胚芽使命的独特性,其他教育的不可替代性,尤其是在教育文化形态中的先行育人功能,对幼儿园文化的表述应是——在幼儿启蒙的教育中所共同锁定的、孕育着育人规律的价值取向,它是人成长起点上的方向标,是幼儿教育方向的总路线”。
从古至今的许多教育家也都充分证明:幼儿时期的教育是人生发展中重要的阶段!
幼儿园部分状况是:
1、收费太高,与小学、中学的收费差距太大,家长投入太高,有很大一部分家长无力承担幼儿园昂贵的学费,严重影响幼儿园的入学率(能把幼儿送入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家长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家长是有良好的意识和愿望,但家庭收入又不高,如:下岗、单亲、单边户、无固定职业等等,只好再次降低家庭的生活质量,这种为了子女的牺牲精神是伟大的!),这将大大影响国民素质
2、国家投入资金少,严重制约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3、教师待遇与小学、中学教师相比差异太大,严重影响幼儿教师教学积极性。
所以我们强烈要求
1、国家增加对幼儿园的资金投入,减少幼儿园收费,使更多的幼儿能得到良好的启蒙教育,为提高国民素质打下良好基础。
2、小学、中学为基础教育,而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中的基础。所以,教师的待遇至少和小学、中学教师一样!让幼儿园教师们有一个积极的心态开展幼儿启蒙教育,为培养祖国未来需要的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百三十名幼儿教师心声
2009年2月28日
十四、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幼儿园 王发萍
1 把乡镇农村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2 幼儿教育要以国家投入为主,公办教师为主;
3 明确幼儿教师编制,
4 加强农村地区,边疆、地区的幼教事业,中央和地方财政设立专项扶持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
5 提高幼儿教师地位,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应与中小学教师同等。
十五: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西河幼儿园 苗玉英
为了使幼儿教育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未来12年能够切实解决制约幼儿教育发展的问题,我作为工作在第一线的幼教工作者向国家教育部强烈呼吁,对《规划纲要》中“学前教育发展”的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公益性特征。把幼儿教育真正纳入到国家的基础教育体系中,为进一步实施免费的学前义务教育打下扎实基础,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全国的中小学教育在国家的职能管理下已经走上了规范、现代、科学的发展轨道,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要想得到良好的发展,必须借鉴中小学发展的经验,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把幼儿教育真正纳入到国家的基础教育体系中,即幼儿教育要以国家投入为主,公办教师为主;
2、在现有体制下,集体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出现滑坡,导致幼儿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向上没有政策,向下没有资金,所以我们强烈呼吁政府要落实幼儿教育经费,中央要各地方增加投入,要有幼教专项经费;
3、多年来幼儿教师都来自社会,大多数是边学边干,最好的也只有职业幼师的水平,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相对薄弱,直接影响着幼儿教育的保教质量,建议教育部明确幼儿教师编制,加快中高等学校培养、培训幼教师资的工作;
4、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普遍很低,一些基本的保障,如社会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没有真正落实,导致师资队伍极不稳定,严重影响着幼儿教育的发展,可见,提高农村非公办教师的待遇是农村幼儿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所在。
十六、网友来稿:
1、国家对幼儿教育要重点投入专项资金,因幼教是基础中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能够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要积极扶持各级各类幼教师资培训机构,以公办教师为主。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幼儿教师要与中小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2、政府要落实幼儿教育经费,中央各地方增加投入,要有幼教专项经费,加大培训幼教教研员的力度。
3、提高非公办教师的待遇,落实农村和民办教师社会保障;
4、明确幼儿教师编制,加快中高等学校培养、培训幼教师资的工作。
5、加强农村地区的幼教事业,中央和地方财政设立专项扶持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
6、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交给教育部门办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7、增加幼儿管理机构人员,加强扶持民办幼儿教育,加强管理,规范收费。
8、政府要积极投入、发展0-3岁的早期教育和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十七、吉林省敦化一幼对幼儿教育发展意见和建议
幼儿教育既然是“基础教育的一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奠基阶段”,国家和政府就应该象重视义务教育那样重视幼儿教育。
1、应设立幼儿教育专项资金,保证幼儿办园条件不断改善和幼儿教师足够的培训费用。
2、确定有配足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和保育员编制,以保证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扩大县级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让更多的幼儿接受规范的学前教育。
4、中小城市幼儿教师专业化程度越来越差,建议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到公办幼儿园任教。
十八、 江西省上饶师院小学教育师范分院教师 刘懿
让优秀的学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温家宝总理在与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座谈时指出:国家兴衰在于教育,教育好坏在于教师,师范教育可以兴邦。国家下决心采取这一优惠措施,主要目的是要“让最优秀的人当老师,培养一批批优秀教师”,这一目的的实现,不仅要靠制度,更要靠教育。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有远见的政策,于是,出现了定向师范生。但遗憾的是——没有学前教育专业的定向师范生!
0~6岁的儿童教育是离不开高素质的幼儿教师或婴儿教师的,许多经济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学前教育的师资培养,经过严格考核,丰厚的待遇,吸引最优秀的人来当学前教育教师,目的是把基础的基础打造好,就像要建一栋高质量的高楼大厦一样,地基打好打结实是非常重要的。
而我们现在出现的情况是:因为没有分数线,国家甩包袱,师范学校需要生源才能生存下去,于是,这么多年来,不少成绩特差的、不会读书的、心理扭曲的、品行恶劣的所谓“垃圾学生”进入了师范学校。这批人已经大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试想一下,这会造就多少早期教育不良的孩子啊!又有多少0~6岁的学前儿童受到侵害!看到、听到不少我们的青少年互相残杀的案例,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心中隐隐作痛!
作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教师,我已经竭尽全力在教导好目前的差强人意的幼师生源,但是力量毕竟是微弱的,我们更需要国家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保障幼儿教师的权利和待遇,让优秀的学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十九: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唐华
关于早期教育的问题思考
126位教职工和42位离退休老同志提出一下5点建议:
1、国家《发展规划》要把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以使婴幼儿教育真正得到重视。
2、政府要主办婴幼儿教育机构,确实落实婴幼儿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幼儿教师应有的权利和福利,才能保证有稳定的高素质的婴幼儿教师队伍。
3、严格建立并规范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机制,促使教师不断学习提高和加强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4、允许教师在自己当母亲的头三年,能留职停薪当全职妈妈,有亲职儿童带领的过程之后,再返回岗位工作会做得更好。或者每单位建立育婴室,母亲可以带着宝宝上班,以照顾到孩子综合发展的过程。
5、我们广西自治区政府办的第一、第二、第三共三所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园,享誉全区乃至全国。可是我们教师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以及工资、福利均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请求政府高度重视。否则将会直接影响到广西的幼儿教育事业健康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十、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发展规划》中如何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及建议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特针对关于如何发展学前教育的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管理职能,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2、是解决师资短缺的问题。明确幼儿教师编制,加快中高等学校培养、培训幼教师资的工作
3、是增加必要的投入,要有幼教专项经费,中央和地方财政设立专项扶持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的资金
4、加强管理,上级教育部门应对农村乡镇中心校幼儿教师有具体管理规划,避免中心校幼儿园教师流动性过大
5、回归童真,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
6、制定《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7、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为学前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8、 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制度
二十一、网友来稿
一)指导思想 二十二、网友来稿 1、03婴早教应以国家投入和公办教师为主,使广大婴幼儿受益。 2、提高早教教师待遇,从事03婴幼儿工作的教师要享受义务制教育阶段教师的待遇。 3、03早教中心政府要给予固定的编制数(如:组织一年四次免费亲子指导活动应该有相应的编制数。) 4、03婴幼儿及免费亲子指导活动要给予生均经费。 5、加大师资培训的力度,要设立专项经费。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学前教育改革创新力度,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主要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70%以上的适龄儿童接受优质学前教育;星级幼儿园覆盖面达80%,星级提升幼儿园达70%以上;标准化幼儿园达到75%以上,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率为100%;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普遍提高学前儿童家长及看护人的科学育儿能力,积极构建0-2周岁早期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办园形式多样、结构布局合理、管理体制完善、师资队伍优化、保教质量优良的具有本市特色的学前教育体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
1、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把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作为全面优质普及小学到高中十五年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创建“教育强镇”、“教育强县”的必备条件,列入各级政府工作实绩考核。
2、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县(区)人民政府对本地的学前教育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订并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机构布局方案,保证每年有一定的财政拨款投入学前教育事业,并做到逐年增长;办好本级示范性幼儿园;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办好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帮助欠发达乡镇改善办园条件。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发展学前教育中负有重要责任,统一规划本乡镇、街道的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办好中心幼儿园;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多渠道筹资,发展学前教育,并且每年从本级财政和企业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扶持学前教育。乡镇中心幼儿园实行“以乡为主、县乡共管”的体制,办园主体为乡镇政府,教师配置、业务指导由县(区)教育局负责。乡镇中心幼儿园逐步过渡到教师由公办教师担任,园长由县(区)教育局任命。
3、建立有效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市、县(区)应成立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管理本地区的学前教育。各级计划(物价)、民政、财政、人劳社保、城建、卫生、审计、公安、妇联等部门和组织,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市、县(区)教育局作为全市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颁发办园(所)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配备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懂业务的专职干部和教研、督导人员,切实加强对全市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建立以示范性幼儿园或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的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网络,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或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和管理职能。在市、县(区)教育局领导下,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对本乡镇、街道的学前教育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建立起学前教育质量管理与评估体系。
4、加大城乡帮扶结对力度,积极发展渔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幼教共同体建设,促使学前教育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提高渔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所)水平和保教质量。依托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通过幼儿教育流动站等灵活多样的服务形式,使偏远地区、海岛的学前儿童受到良好的早期教育。
5、加强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各级示范性幼儿园要成为传播先进教育观念、开展学前教育科研、培养培训幼儿教师、进行信息交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基地和中心。
(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6、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应坚持政府拨款、举办者筹措、社会广泛捐助和学前教育机构自筹等多种渠道解决。强化政府职责,确保乡镇中心幼儿园和示范性幼儿园的财政拨款做到逐年增长。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评估、表彰、扶持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等。保证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公用事业费(水、电等)按中小学的标准收缴。
7、学前教育机构实行分等定级、按级收费政策。学前教育机构收取保育和教育费的具体标准应根据不同等级的生均保育和教育培养成本、办园(所)条件、办园(所)主体的经费投入等情况,由举办者提出意见,报教育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生均保育和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教师培训费,教职工人员工资(包括当地政府出台的津贴、补贴),教职工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日常设备购置及日常修缮费等正常办园经费支出。基本建设投资可采取折旧的方式计入成本。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以办特色班、实验班、兴趣班为名另立收费项目收费。
8、学前教育机构收取的伙食费要实行民主管理,单独核算。保证全部用于学前儿童膳食,教职工伙食和食堂人员工资不得列入学前儿童伙食费支出。学前教育机构要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接受家长的监督。
9、建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展资金制度。民办教育机构要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教育机构的发展和幼儿教师培训等。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按国家规定建立必要的财务管理制度,妥善安排使用各种费用。
(三)规范管理,保证学前教育改革顺利进行
10、严禁将公办幼儿园以出售拍卖或租赁等方式转让给企业、单位和个人。公办幼儿园的改制必须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幼儿园不得随意更改公办幼儿园的性质。公办幼儿园的改制必须在不减少财政投入的前提下运用民办机制的政策,增强幼儿园筹资能力。乡镇中心幼儿园是农村幼儿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县、乡、村学前教育三级辅导网络的桥梁,乡镇政府不得将乡镇中心幼儿园转制、变卖或承包给个人。
11、城区住宅小区开发时,要通盘考虑,配套建好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要参与配套幼儿园的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幼儿园的单体设计规划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要充分考虑托幼一体化发展的需要。配套建好的幼儿园统一归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小区配套幼儿园,保证当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扩张。可采取公办、国有民办或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办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公建配套幼儿园用途,不得将公建配套幼儿园作为营利的工具,不得擅自向幼儿园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严禁开发商私自将配套幼儿园转让或租赁给单位和个人。
12、要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机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全面实行园(所)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竞争上岗制,提高办园(所)效益和活力。
(四)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13、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学前儿童抓起。学前教育机构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14、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学前教育机构要把师生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园(所)舍安全设施检查和一日活动中师生安全防范。学前教育机构要努力做到就近招生,一般不应用车接送学前儿童入园(所)。接送学前儿童的车辆必须经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批准,须定期检测,保持车辆状况良好。接送时必须有教职工在车内监护。严禁使用非法、非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食品卫生管理,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15、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提倡广大教师立足本园(所)实际,开展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保教技能和专业素质。
16、拓展学前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为儿童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指导。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婴幼儿教育服务网络,不定期的对社区进行开放,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能力。有条件的幼儿园招生年龄往下延伸,形成托幼一体化办园格局。
17、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所)行为,加强对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防止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活动进入学前教育机构。未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到学前教育机构设立所谓的科研、训练基地。举办有学前儿童参加的展示活动和社会性活动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举办各种早期定向培养班,严禁举行其它损害学前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擅自悬挂的各种招牌,应予摘除。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学前教育机构。
(五)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素质
18、认真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各县(区)在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年检和等级评估中要严把教师资格关,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认定学前教育机构教师资格,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聘任的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逐步清退不合格教师。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使一部分素质好的公办小学教师充实到农村幼教队伍中去。对充实到学前教育机构去的教师应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保证农村幼儿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1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和完善幼儿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要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令第7号),将幼儿教育师资的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继续重视园(所)长的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建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秀、年龄结构合
理的骨干教师队伍。
20、认真执行《教师法》,依法保障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合法权益。学前教育机构必须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职公(民)办幼教人员实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幼儿园公办教师的工资及其它待遇要与中小学公办教师一样,列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