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化敏: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秘书长
建议:以“不以营利为目的原则”,尽快出台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每个孩子都有权获得的基础的、普及性的教育,国家中长期规划是希望能在2020年普及学前教育,那么学前教育就不应该是昂贵,应是广大城乡家庭能够负担的起的教育。在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后,我国民办幼儿园大量出现,弥补了因体制改革国有企事业办园大量萎缩,带来的城乡幼儿入园难的问题,但当前民办幼儿园高收费牟取暴利和降低收费恶性竞争的情况十分严重;作为非义务教育,无论高等、高中教育,还是学前教育,国家应实行合理成本收费的基本原则,而由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长期处于缺乏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管理,游历于政府物价、教育、财政的监管范围,造成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无序、漫天要价或恶性低价竞争的状况。
从新世纪开始,幼儿园已成为社会投资者热中的追求高利润的目标。流行于在社会的:“只有亏本的企业,没有不赚钱的幼儿园”道出中国近期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绝大多数是以追求利润为举办者的目标;(世界各国的民办幼儿园大多由慈善机构、基金会、社团举办或支持,而中国社会这样的社会机制尚始发展。)而且影响到大量新开发的城市小区幼儿园,很少能交到教育部们,成为普通百姓可以进入的平价幼儿园,而那些少数能由教育部门管理的小区幼儿园,教育部们又以政府投入不足为由,转手竞价出租,由教育局收取高房租,让老百姓非常反感又无可奈何,家长只能处于任人宰割状况。
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文件)明确的“民办幼儿园(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进一步造成各地没有核准和监管民办幼儿园收费的管理权利。在民办幼儿园(2007年达到7.52万所,在园幼儿达到776万人)这一最庞大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成本收费”的收费政策成为一纸空文。
在北京市郊区,一所收费每月8600--10000元的幼儿园,这个超出发达国家价格的天价幼儿园,我们观察其办学条件、教师水平都只是一般水平,但如此高的收费办学者竟然没有违法,而我们和当地的幼教干部只能是瞠目以对,而无政府的任何政策来管理和对付。广大家长因知识、信息不对等因素,只能盲目认为高价就等于高水平,而受到这些牟取暴利的办学者任意宰割,让我们这些个长期从事幼教工作的人感到痛心和屈辱。为什么政府不能对民办幼儿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管?而让老百姓受骗上当!
目前管理缺位情况非常严重,大量的大城市、沿海地区的民办园自定标准,每生每月收费1000-3000-5000元,有的还要每人收赞助费3-5万,甚至高达10万。收费名目繁多不规范,幼儿教育收费标准不断攀升。有的一套儿童桌椅(6人桌)就要花一万元。不断翻新、极尽奢华的装修,以此提升收费标准。外国幼儿教育专家称中国的幼儿园的硬件条件“比发达国家一流的幼儿园还要豪华”!这对幼小的儿童是毫无必要的,一是浪费家长钱财和社会资源,对儿童身体和心理健康发展反而是不利的。而这些幼儿园还尽量降低成本,以获更大利润。目前民办幼儿园低价聘用教师和保育员情况严重。我国湖南、湖北、四川、贵州、河北、河南等中、西部地区大量的中等师范和职业幼师在校生,成为一些北京、天津、深圳、广州等大城市、沿海地区高价、天价幼儿园的聘用教师对象,他们以实习的名义,成为廉价劳动力,他们的月收入是100-400元,而实习满期就走人;一些收费在2000-5000的幼儿园,有的园长的工资年薪就有几十万甚至到上百万(著名大学的校长的工资能拿到这样多吗?),而可想投资者的效益更是高得离谱!
与此同时,在城市边缘人群和农村中,降低收费相互争生源的情况也是非常严重的。云南大理市布龙镇民办康乐幼儿园是质量较好的园,全园130个幼儿,每月收费仅为30元,要支付5名教职工每月400元都很艰难,面临其它只收20元的民办园,院长又不能提高收费。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只有增加班额、克扣幼儿伙食费,使用劣质用品等才能维持,民办园不顾条件办学的这种现象比比皆是,严重损害儿童健康。安全隐患严重,而政府对这些处于困境的为农村、贫困地区、城市低低收入群体儿童教育对象的幼儿园,没有政府的财政补足,又无价格管理的指导,其生存非常艰难。办学条件差就是通常的状况。
这种“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贵”和“低收费的恶性竞争”的做法,不仅违反了幼儿教育的价值规律,影响整个幼儿教育收费价格出现新的混乱。因为收费与政府的管理评价不挂钩,大量民办幼儿园热衷于各种花样翻新的、拔苗助长的课程,对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不积极。对公办园积极争上高等级状况相反,民办根本幼儿园不积极提高质量。而教育部门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缺位状况也非常严重,最近许多地方反映很多民办园未经批准自行办园,自行决定收费标准的问题非常严重,这是影响整个幼儿教育收费混乱无序的重要原因,造成家长和社会对幼儿教育政策和管理的严重不满。而近几年来我国民办幼儿园频频发生儿童死亡的重大事故,以儿童的生命和安全为代价的管理缺失让人痛心!,
建议:
1、国家要尽快出台民办幼儿教育管理文件。明确民办幼儿园按照学历教育的收费管理办法,实行教育和物价部门行政审查成本的管理机制。文件需要解释和明确民办幼儿园不属于“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所指“民办非学历教育”范围。因为幼儿园是与小学一样的一个阶段的教育,而国家统计规定的非学历教育系培训教育,即进修、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等教育,而且任何一个国家的文件,都没有认定幼儿教育属于非学历教育范畴。所以幼儿教育收费管理,要按照国家2005出台的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民办学校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资料”。文件让教育部们有了管理政策依据,能促进民办幼儿园能按照幼儿教育的规律办学,并得到合理的回报。
2、建议国家要尽快出台“公办幼儿园(班)收费管理办法”。建议各级教育部门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文件)进行提出改革和规范公办幼儿园的收费管理的原则,教育、财政、物价要尽快制定和出台公办幼儿园(班)收费管理办法,以建立政府财政拨款和幼儿家长缴费分担教育成本的公办幼儿园的价格管理机制。使公办幼儿园因各种原因而收费混乱的状况也得到制止。
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幼儿阶段的教育是一种刚性支出。为了让这个公共教育性质的基础教育能得到健康发展,幼儿园的价格管理刻不容缓,这也是实现中长期规划的基本的重要的政策保证。希望政府尽快出台让各类幼儿园有能对应的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监管,还老百姓一个实实在在的、让人放心的真实合理收费价格,并促进让幼儿教育回归到大众化、民族化、科学化的道路上来,得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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