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现公益性质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成都市教科所 刘致健
成都市第十六幼儿园 余 琳
教育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只有一流的教育,才有一流的国家实力,才能建设一流国家。为了教育的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已拉开了更深层次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序幕,这是教育之幸,更是中华民族之幸。作为在学前教育工作了二十多年的教育工作者,对《规划纲要》充满期待,期待《规划纲要》能从宏观上解决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凸现公益性质,提速学前教育发展,让学前教育惠民、均衡、乐童。
近年来,在国务院转发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思想指导下,我国学前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相比于发达国家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学前教育事业还是比较落后的,主要体现在:
1、民营化导致学前教育收费已出现偏高趋势,逐渐成为家长负担,公益性无法体现。
就我们所在的地区而言,85%以上的幼儿园均为民办,学前教育民营化的兴起,使学前教育的趋利性十分明显,而学前教育的独特性、基础性、普及性、特别是公益性难以得到体现。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主要是以利润回报为前提的。社会力量办学与公益性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冲突。
2、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参与举办学前教育比重过低,公益性无法保证。
至今学前教育经费在政府预算中既没有单列,也没有规定的比例,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的意识远没有确立,政府的主导地位远没有确立。同时学前教育的配套政策没有很好落实。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成片开发的商用住房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并无偿提供给政府办学,或者将所需资金交由政府统一建设。但目前城区住宅小区要么没有按建设规范配套建设幼儿园,要么配套建设了幼儿园,却没有交给政府,而是由投资方出租或出卖给个人办园,从中牟利,导致本应是公共的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流失,致使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在政策层面无法得到保证。
3、规范性幼儿园比例小,学前教育“低小散”现象突出,不能树立公益性形象。
一是办园标准低,许多民办幼儿园均由举办者对已有建设进行改造而成,还有大量民办的家庭作坊式幼儿园存在,按幼儿园规范要求建设的比例小。二是幼儿园布局不合理,有的地方一条街或一个村就有好几所幼儿园,规模小,竞争激烈,有的则为空白。学前教育“低小散”现象的存在,不能形成学前教育良好的社会教育形象,严重阻碍了公益性形象树立。
4、师资队伍不稳定和专业水平不高,实现公益性软性难度增加。
基于前三项因素,致使学前教育一是公办教师少,二是教师工作量大且待遇差,三是老师专业水平不高。保障水平的低下直接导致师资队伍的稳定和规范化建设都带来了很大的障碍,使学前教育实现公益性的软性难度很大。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事关一个人一生发展的起始教育和奠基教育,也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教育权利和社会福利,为此我们期待在本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凸现其公益性质,建议:
1、明确政府对学前教育应有的投入,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投入体制,在政府投入层面凸现学前教育公益性。
各级政府应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占同级教育事业经费的应有。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和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同时政府也应预算专项经费对示范幼儿园的奖励。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区域人均生活水平,制定幼儿园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建立入园扶贫资助制度,对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子女入园予以资助。
2、体制上坚持政府办园为主,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各种形式幼儿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在体制上凸现学前教育公益性。
各级政府可规划本区域各种体制幼儿园的比例,保证足够数量的公办幼儿园以“公益事业单位”为主要办园体制,由政府举办,配备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可根据地方经济的差异,进行如下几方面的调整:
完全的公益性:即政府在幼儿教育事业的投入基本达到现在对义务教育投入的水平,并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
大面积的公益性:以公立幼儿园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需要加大教育管理部门的投入,增加公立幼儿园的数量及相应的事业人员编制。并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园的价格以及质量的控制。
维持性的公益性:以公立幼儿园为主导、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以一定的政府教育经费的投入为主要手段来维持较好的公益性。
不同地区还可尝试充分利用公立幼儿园长期以来国家经费投入积累起来的品牌、师资和设施的优势,在收费上进一步放开,使其在市场化的背景下良性发展。将公立幼儿园的每年的教育经费逐步抽出,抽出的教育经费用于举办和支持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为目的的公立幼儿园,这些园不以“导向”为目的,而以体现对低收入家庭实现公益性为目的。
3、政府加强城镇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加大参与举办学前教育的比重,在发展上凸现学前教育公益性。
政府应把新建关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在土地出让前须明确配套建设幼儿园的规模与建设标准,开发部门应按照设置标准和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好幼儿园。配套幼儿园作为国有资产归政府所有,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监管,用于举办学前教育,不得挪作他用或出售出租。有关部门对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要有一定制约措施。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新建、合并、联办等方式,最终实现调整、扩大办园规模,对布局过于集中的地方,应立即停办低小散的幼儿园。
4、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师资的整体素质,在质量上凸现学前教育公益性。
公办幼儿园要按标准定编,并确保公办教师按标准配足配强;非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应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制。其次要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各类托幼园所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再次要确保托幼园所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奖和评优等方面,享有中小学教师的同等权利。第四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令第7号),把幼儿园教师在职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求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的基本政策。公益是为了发展,而发展才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凸现公益性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是我们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期待。
四川省省直属机关实验婴儿园建议
2003年《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以公办幼儿园为
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为主体”。虽然目前的幼儿教育正朝着这个意见的方向发展,但我们国家范围内幼儿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还是需要党和政府举全国之力兴办新的公办园、帮扶大大小小的私立幼儿园,而不只是着重帮助极少极少的公办骨干园和示范园。原因在于:
1.公办骨干园和示范园已经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国家应该把对幼儿教育的关注点转移到农村幼儿园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这是幼儿教育的主体,也最应该受到关注和帮助;
2.社会力量兴办的幼儿园出现两极化趋势,一是豪华的、贵族式的幼儿园,二是廉价的、软硬件难以达标的廉价园。优质平民化的私立幼儿园还很缺乏,主要原因就是收费过低,各项投入得不到保证,儿童的保教自然得不到保证;收费过高,私立幼儿园的优质教育只能让一部分有钱人受惠。
要让幼儿教育朝均衡化、优质化、平民化方向发展,可朝以下方向努力:
1.国家投资一定资金,像兴办义务教育一样兴办幼儿园,给新建幼儿园的教师以编制,拨付经费;
2.国家允许公办园举办公办性质的分园,在办理办园手续上提供方便,给这类幼儿园的教师以编制,但办园经费由这类公办园及其分园自行筹措。
四川省金苹果国际幼儿教育机构关于《发展规划》的建议
1、关于幼儿教育是否要以国家投入为主
温家宝总理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教育投入要多元化"。党的十七大也强调将中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建设成人力资源强国。"立足于"穷国办大教育"的现状,我们认为,社会各界应该正视国家发展的现状。持续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多渠道的教育投入,减轻国家的负担,弥补国家教育投入的不足,进一步挖掘现有的社会各种教育资源的潜力,促进教育的良性竞争,增加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人对教育的需求。
2、关于落实民办教师社会保障的问题。
我们希望:
(1)民办教师应该享受和公办园教师同等的福利待遇。尤其是民办教师的社保、医保与公办教师较大的差异,这一关乎生计的大事,是教师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影响师资队伍稳定的关键因素。
(2)民办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应该和公办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教师职称评定可以极大地促进教师的积极性和专业成长,目前公办园教师的职称评定是放在教育局旗下的,而民办园教师的职称评定在部分区则被划拨到职改中心。幼儿教师的职称评定在职改中心并没有占到一个很重要的位置,没有什么发言权,这就造成了既无政策宣讲,又无开会通知的局面,使得不少民办园教师甚至不知道到哪里去评定职称,造成师资队伍不稳定,成长缺乏政策支持。建议针对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对公民办教师职称评定的双轨制进行并轨,由同一职能部门进行管理,
(3)在课题立项、教学指导等方面希望政府能给民办园更多地搭台,拿教育品质唱戏,让民办教师也享有专业成长的自豪感和荣誉感。鼓励民办园积极争创等级园、示范园,对于办学优秀的应予以实质性的奖励。
我们强烈呼吁:保障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的同等地位,促进民办园师资队伍的稳定发展。在教科研软件建设上民办园和公办园享有同等待遇,以促进民办园的规范发展。
3、关于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否要交给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或低收入园的问题。
和第一个问题的观点一致,目前我们应该正视国家教育投入的现状,如果所有小区配套幼儿园都交归教育部门办,势必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和经费投入;其次,不能满足现有社会各阶层的不同需要;此外,优质教育及品质也很难廉价。因此,在小区配套建设中,应加大政策控制力度,积极引进竞争机制,有力地促进公办和民办园教育综合办学品质的快速提升。同时能够更好的促进幼稚园差异化的、多元化的发展,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要,办人民满意的幼稚园。
4、关于幼稚园建设标准的问题
如今延用的幼儿园装修建筑标准是国家87年颁布的,与当前教育改革的发展严重脱节,然而国家相关质检部门的验收又必须遵照此标准,让民办园一期投入的资金大量浪费,二期又投入新的资金进行整修,造成资金投入大、浪费严重的情况,同时因标准中部分设计理念的落后和不合理,使得日常能源消耗极大(如采光),不符合当前建设节能型社会的趋势。
5、关于社会的舆论导向问题
在社会舆论导向上国家应给予民办园生存和成长的空间,在价格收费问题上舆论导向不应一味忽略公办园有大量国家资金的支出和支持,民办园全靠自筹资金的事实,而仅仅只做收费上的比较,塑造民办教育所谓“黑心老板”的形象,须知这样是极不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的。例如某媒体就曾在电视上讲:“孩子想进公办园那就拼硬功力:官位,如果拼不过官位那就拼软实力:钱,进民办园吧,宰你没商量。”试想在这样恶劣的舆论环境中,民办园何谈生存与发展?
以上想法可能还不够成熟,请刘老师包含和指点!
金堂县幼儿园代表意见摘要
一、幼儿教育要以国家投入为主,公办教师为主;各级政府必须保障幼儿教育经费落实到位,并希望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
二、各级政府要积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的发展每年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要有学前教育的专项经费。
三、加强政府统筹力度,依法确保当地配套措施的落实,以缩短地区间幼教发展的差异。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不断改善其办园条件。
四、为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在扶持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同时,要加大对城镇幼儿园的投入及改造力度,各地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交给教育部门公办性质的幼儿园进行专业化管理。
五、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尽快纳入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根据《教师法》,幼儿教师也应该享受与当地教师的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各类津补贴等同等待遇。
六、明确幼儿园教师的编制,严格控制师幼比例,稳定幼儿教师队伍。设立专门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确定专人、明确职责。
七、加强对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的专业管理,政府要确保对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八、为保障基础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国家应以公办园为主,民办园为辅,为此政府要加大对民办园的管理力度,严格审批程序。
刘敏提案
内 容:
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长期以来,学前教育按照“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以公办园为示范和骨干,以民办为主体,在一定阶段得到了发展。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学前教育的体制急需改革和完善。
为此建议:
一、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按照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增加财政经费投入,使学前教育资源更加公平。
二、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将各级各类幼儿园归口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便于统一管理、监督,才能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如:机关幼儿园、企业幼儿园、公建配套幼儿园、部队幼儿园等。另外,将学校附设幼儿园与学校剥离,完整建制,使幼儿园具有独立性,才能使其得到良性发展。
三、试点使用“学前教育券”。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流动性大,一些地区学前教育机构数量和规模已不能满足学前儿童入园的需求,除了地方增加幼儿园数量、扩大办园规模外,可以试点使用“学前教育券”,减小地方财政的压力。
以上提议,当否,请会议研究决定。
提案人: 刘敏
发展学前教育急需解决的问题(建议)
宜宾市 张玲燕
一、发展学前教育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任何事情只要有政府负责,各级政府才能切实承担起责任,发展学前教育才是真实的。因此,《规划纲要》必须明确提出:发展学前教育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
二、大力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目前各地抓学前教育的发展,城市已经饱和,重点、难点都在农村。而农村没有一所幼儿园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立:各乡镇的中心园没有单位设置、人员编制,教师工资也没列入财政预算。在没有一所公立幼儿园乡镇,要发展当地学前教育,没有“领头羊”是不行的。要给予各乡镇中心园单位设置、人员编制、运转经费。
三、各级政府财政要列入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各幼儿园没有专项经费,生存、发展举步维艰。
四、切实落实学前教育机构的人员编制、职责。一是各级行教育政部门的专职管理干部。二是各幼儿园编制均未配备齐。表现在:各级行政部门的专职管理干部的职责上被削弱。或不配备或配备了其职责也是其他工作;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在核定各幼儿园人员编制时没有执行国家相关文件,而是参照小学标准配备,导致人员严重缺编。
五、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待遇。此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行绩效工资,把幼儿教师和高中阶段教师排除在外,给幼儿教师极大打击。同为教师却不能同工同酬,实在是无从理解、认同。
六、学前教育急需立法。学前教育立法,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