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岁为教育的关键期,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2、国家应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要有幼教专项经费,并监督当地政府落实幼儿教育的经费。
3、国家应更多关注西部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回族地区幼教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使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孩子都能受到公平的学前教育。
4、明确幼儿教师编制,加快建立幼儿教师二次培训机构,促进中国幼教事业不断发展。
5、应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与中小学教师一样,享受教师相应的效绩工资,以稳定教师队伍。
6、应取消城市非公办学前班,重视幼小衔接工作。
7、幼儿园是一个保教结合的特殊行业,工人和教师的待遇应同等。
8、中央和地方应重视并积极发展0——3岁早期教育,建立相应的托幼机构,为家长提供家教指导服务,促进0——3岁婴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
9、我们从新闻、报纸、网站上看到和听到的,都是关于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教师的待遇和地位信息,而我们在幼教行业干了二三十年,深深感到幼教工作非常辛苦,感到身心疲惫,因为长期工作形成的职业病,唠叨、怕吵、烦躁等一身毛病,都影响到家庭生活,我们为中国幼教的发展奉献了青春和精力,热心服务于家长,使家长安心进行国家建设,我们呼吁国家可千万不能将我们抛向社会不管我们呀!最起码待遇和地位都要和九年义务教育一致啊!不能让我们心寒!我们会更加努力工作的!
10、幼儿园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大纲》上要求幼儿园是保教结合,保育员应与教师一样享受教师10%工资,为什么教师有而保育员没有?保育员与教师都在班上精心照顾幼儿一日生活,相互协助共同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两者密不可分,都在教育的一线!所以我们强烈要求,中央和各地方政府、教育机构,应重视保育员的工作,也应享受教师10%的工资待遇!
11、我们是刚毕业的、由单位(幼儿园)临时聘用的教师,我们本地区现在不进行正式幼儿教师的招聘,单位教师不足,我们的工资也是有单位发放的,而幼儿园没有太多的经费,我们每月的工资只有几百元,连基本的生活水平都无法保证,这使我们对自己辛苦学习了四年、刚刚开始的幼教工作产生了抵触情绪,我们的许多幼师同学都转行干其他工作了。我们热爱幼教工作,但也要生活呀,希望国家和地方政府能从中国幼教事业的长远发展来考虑,能继续招聘正式幼儿教师,或提高我们的工资待遇,为幼教事业留住一批优秀的人才。
12、政府在规划城市建设时,应将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交予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
13、教育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幼教交流和培训学习。
14、鉴于幼教工作是一个需要精力和活力的特殊行业,希望国家将幼儿教师的退休或内退年龄提前到52岁。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09年2月27日
对于稳定幼教师资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国家明确学前教师的任职标准。鉴于目前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的扩招,多数考生不愿意报考幼师学校,造成的结果就是上招生标准下降,生源素质严重下滑,因此要制订学前教师的任职标准。一般,教师任职标准与大专培养规格相对应。 2.制订学前教师的待遇标准,鼓励教师终生从事学前教育,提高学前师范教育的效益。为稳定学前教师队伍,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对相应学历、职称人员的待遇规定,制订学前教师的待遇标准(原则上应相当于同等情况的小学教师的水平),强制用人单位执行。同时,强制执行“三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目前,在城市许多学校招聘的教师没有编制,工资在800元左右,许多年轻女教师找到更好的工作后辞职,学校难以形成稳定的教师队伍。尤其是在农村学校,幼教发展得就比较晚,加之教师没有编制,工资待遇极低,教育教学环境不佳,许多毕业生即使在城市打工也不愿回乡工作。 任职标准的提高必然要与待遇标准的提高同步,从而吸引更多的学生报考学前师范院校,提高竞争,提高学生素质,稳定教师队伍。 宁夏幼儿师范学校 (广东学前教育网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