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元智能教育(MI)
教育理念:
儿童多元智能教育理论由美国哈佛大学著名教育学家加得纳提出。这一教育理论将人的智能分为8个方面,即语言智能、音乐智能、数学逻辑智能、空间智能、肢体运动智能、内省智能、人际关系智能和自然观察智能。其理论更注重儿童智能的全面开发。理论指出0—7岁是幼儿各个智能发育的关键期,这一阶段幼儿的智能是否全面平衡地发展直接关系到幼儿的一生。每一个人的智能组合是不同的,通过教育可以发现孩子的优势智能,从而把每一个孩子培养成富有个性的、适合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人。
2.蒙台梭利教育(Montessori)
教育理念:
蒙台梭利教育是由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创办的。蒙台梭利是一位女医生,从研究问题儿童的发展问题入手,发明了一套教育问题儿童的方法。她认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生命力”或“内在潜能”。这种生命力是积极的、活动的,发展着的存在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它按照遗传确定的生物学规律发展,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内在潜能”的发现,并使之循着自己的规律获得自然的和自由的发展。儿童是有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能动地积极地同外界环境相互作用,从而不断发展着活生生的人。教育者不应把他们看作可以任意填充的容器,而应热爱儿童,积极观察和研究儿童,发现儿童的内心秘密,尊重儿童的个性,在儿童自由和自发的活动中,帮助儿童的智力、身体、个性的自然发展。儿童的发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教育者应创设条件,保证和促进儿童发展。
局限性: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霍力岩博士自八十年代末期就致力于蒙台梭利教育法研究。1994年将其第一次引入中国,进行“蒙台梭利教育法中国化”的实验研究。
在认可蒙台梭利教育法积极方面的同时,霍博士指出:蒙台梭利教育法也有其局限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难以在更多地区推广;其二,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效果不如对学龄期儿童效果好;其三,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具体问题:这种高结构化的课程不利于发挥儿童的主体性。蒙台梭利教育法毕竟脱胎于智障儿童的训练方案,再加上这种教育法的结构化程度较高,所以,儿童的行为常被高结构化的活动所限制,不利于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忽视儿童的情感陶冶和社会化过程。从蒙台梭利教育法设计的教育内容由日常生活练习、感觉教育、数学教育、语言教育和文化教育五大领域来看,缺乏与同伴协商合作的机会,忽视儿童的情感陶冶和社会化过程。
3.福禄贝尔教育(Frobel)
教育理念:
德国教育学家福禄贝尔是幼儿园的创始人,因创立幼儿园而扬名世界。其教育目的在于使儿童各方面的能力都能获得平均发展;其教育方法,则在于借游戏引导儿童自我活动、自我发展与社会参与;其教育内容,则特别注重学科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学科与实际生活间的关系。他创设的幼儿园,专收七岁以下、三岁以上的儿童,利用儿童游戏的本能,教以各种游戏;至于知识的传授,虽偶尔有之,但并非幼儿园的真正目的。
局限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福禄贝尔教育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越来越多的教育理念踏着福氏的脚印登上世界幼教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