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享受音乐的快乐
幼儿是快乐的个体,幼儿天性喜欢快乐的事物。快乐的活动能够激发幼儿的兴趣和求知欲,也能够调动幼儿内在的创造潜力。 音乐是人类生活的反映,人们用音乐抒发情感,用音乐愉悦生活,音乐能带给人们美感,使人们获得高尚的情感。音乐有益智的功能,能集中注意、激活思维、发展语言、丰富想象的作用,可以促进幼儿智慧发展;音乐有调节情绪的功能,其情感性特征能给幼儿增添兴奋情绪的积极动力;音乐有审美功能,能给予幼儿美的享受,美的音乐能够使幼儿情绪高昂地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音乐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对幼儿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我们借音乐动情的特征对幼儿进行教育,幼儿喜闻且乐于接受。 但在现有的音乐教育现状中,教师常常忽视了幼儿的感受:在歌唱活动中教师让幼儿反复练习演唱,幼儿感到枯燥乏味;在欣赏活动中教师让幼儿想:"感觉到了什么,还感觉到了什么"?结果他们真的什么也没感觉了!在韵律活动中教师对动作的到位要求很严,因此机械的练习消磨了 幼儿的兴趣,在这样的活动中音乐的教育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孩子在音乐活动中只是被动的参与者,根本谈不上享受音乐,"快乐"从何获得? 新纲要颁布后,把艺术教育定位在"审美教育"的范围内,强调对幼儿审美感受和审美情趣的培养,《纲要》指出:艺术领域的"目标"、"内容与要求"指导要点三部分中蕴涵的基本理念是:幼儿艺术活动以幼儿为本,强调主动性。改变幼儿被驱使进行艺术活动的被动地位;强调幼儿艺术教育对儿童自身的影响作用,对幼儿发展的促进作用,改变使艺术成为技能训练和表演的功能。强调在充分感受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表现。所以我们应重新审视音乐活动,重新审视音乐活动中的幼儿。我认为幼儿园的音乐活动应让幼儿享受音乐的快乐。 一、给幼儿自主的空间,让幼儿寻找快乐。 能让幼儿快乐的音乐,首先是幼儿喜闻乐见,贴近幼儿生活的音乐。过去往往教师自己费许多时间选出音乐,但幼儿却不喜欢,为什么呢?因为教师忽略了幼儿才是 活动的主体。于是我想到,在选择教材时为什么不能让孩子与教师共同收集喜爱的音乐,从孩子生活中寻找素材,寻找他们快乐的源泉呢?幼儿喜爱动画片,观看动画片成了每日必须完成的事,也是幼儿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幼儿生活中寻找和挖掘兴趣和快乐,是《纲要》倡导的一种教育观念,也是我在操作中实践的一种思路。通过与幼儿的交流,我发现近期孩子对《蓝猫》动画片非常感兴趣,片头曲更是人人会唱,甚至有一人唱众人合的效应。于是当我把孩子带来的《蓝猫》主题曲放给幼儿听时,立即引起了自发地合唱和欢呼。如何挖掘《蓝猫》歌曲的教育性就放在了我的面前。《纲要》指出,艺术教育激发兴趣的目的是将一般兴趣引申提高到有一定深度的动机水平上。音乐的选择来源于幼儿,这是让幼儿享受音乐快乐的前提!怎样让幼儿享受音乐的快乐呢? 在认真学习《纲要》的精神和反复思考后我感到, 以前的音乐活动往往是教师设计活动形式,幼儿被动参与。为什么不能让孩子参与到活动设计的过程中来呢?于是我大胆尝试着让幼儿自己选择活动方式。交流中有幼儿提出:"老师我想唱《蓝猫》的歌!""我想用《蓝猫》的歌来跳舞!""我想用来打打击乐!""我想画蓝猫和淘气!……"幼儿有许多的想法,这时我感到一种单一的形式已不能满足众多孩子的愿望,于是我采纳了他们的建议,活动中尝试一个主题,多种表现空间,让孩子得到满足。在活动中我根据幼儿的需要设置了"小舞台"、"歌剧院"、"音乐创意室"、"小画廊"四种供幼儿自选的多种机会和条件。 活动过程中我发现幼儿喜欢音乐,喜欢这些表现形式,但表现还停留在对活动形式本身感兴趣上,教师该采取怎样的指导策略,去引导幼儿表现能力在原水平上的提高呢?该怎样启发幼儿创造性的表现自己的感受呢?儿童的创造表现往往是由环境和材料引发的,通过环境、材料的投放引发幼儿的内心冲突,进而引发幼儿认知结构的同化与顺应,促使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因此,活动中我为幼儿提供了图谱、操作卡、舞蹈道具,让幼儿在生动有趣,材料丰富、自由探究、自主表现的活动中获得有益的经验,尝试创造表现带来的快乐。这样,教师不再是设计者和指导者,而是观察者和支持者,幼儿真正成为了活动的主体,在快乐的活动中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 二、给幼儿自由的空间,让幼儿创造快乐。 人们常说幼儿的想法是异想天开,是不符合成人逻辑的,幼儿说的做的往往出乎成人意料,我觉得这正是他们可贵的创造天性。为什么模仿会使幼儿厌倦,而创造性的活动却能调动他们积极性呢?这说明,幼儿喜欢创造,创造能够使他们获得成功得到自信和满足。陶行之在二十世纪初发表的《创造宣言》时的有关论述强调了时时处处创造的重要性;南师大屠美如,楼必生在《学前儿童艺术综合教育研究》中关?quot;艺术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发展"的相关论述认为"艺术教育有助于挖掘 幼儿潜在的创造性思维特质,对促进幼儿创造力的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南师大许卓雅教授在《幼儿园音乐教育研究实践》中强调了"应通过音乐教育活动这一艺术教育形式,培养幼儿审美表现和审美创造,她认为音乐教育不是模仿,而是教师和幼儿共同进行的创造活动;孔启英教授在《新纲要解读》中谈到新纲要艺术教育的核心是创造和感受并重的教育观。《纲要》指出,创造性活动是人的潜在能力的表现。幼儿同样具有强烈的创造欲望,受这种欲望的驱使,他们不停地进行各种寻求和探索。现代艺术以创造为前提,其基本特色是求新求异的创新。所以,幼儿艺术是发挥年幼儿童创新潜能的最佳载体。我这里说的创新并不高深,而是指最初级的,简单的音乐形式和内容的创造,是儿童把已掌握的音调、节奏、动作等重新加以组织,形成新的形式和内容。它强调艺术对儿童发展的影响,给儿童创造一个发展创新能力的机会。引导儿童在创造活动过程中感悟创新,从而使艺术活动转变成儿童内在精神的创造性显现。是幼儿能完成,更重要的是能让幼儿体会到创造的快乐和成功的欣喜。 幼儿艺术感知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是长期的,是在充满艺术氛围的环境中和参加无数次的艺术活动中得到发展的。因此,幼儿艺术教育不能仅局限于教师组织的艺术活动,应贯穿于幼儿的一日生活之中。在一次观察活动中,幼儿穿上雨靴、雨衣,打上雨伞,在大自然中感受雨。孩子们兴奋的在操场中玩耍,有的慢步,有的飞跑,有的在积水处踏得"啪啪啪"响, 教师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教育契机,于是引导幼儿发现雨落在不同的地方会发出什么声音。幼儿带着问题在玩耍中仔细寻找,发现了雨点落在雨伞上会发出"滴滴塔塔"的声音,落在小草上没有声音,落在大型玩具上有"笃笃"的声音等。然后教师参与到孩子们感兴趣的踏雨水的活动中,发现会发出"叭叭"的声音。于是,提议让孩子们用小雨靴来唱歌,孩子们尽情的在积水中玩耍,踏出了许多好听的节奏,玩耍中不知不觉渗透了音乐教育。孩子们在玩耍中进行了创造性活动,但孩子们并未感到这是一节音乐活动,反而觉得"原来下雨在外面是这么好玩呀。"大自然广阔的空间为幼儿提供了宽松的自由的环境。也为幼儿的创造提供了丰富的元素。幼儿在大自然中,自由的、无拘无束的快乐的创造,同时也享受了创造的快乐。 三、给幼儿合作、交流的空间让幼儿分享快乐。 当今社会的高度发展及核心家庭的增加,大大地改变了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环境,使得许多孩子性格孤僻,自我封闭,不会合作。幼儿在活动中更多注重于自我创造,自我赏识和自我满足,对于怎样与朋友合作,怎样跟别人表达自己的思想,怎样欣赏和分享同伴的成功、快乐的体验较少。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维果斯基认为:合作学习是幼儿学习的重要手段,能促进幼儿在最近发展区的长足进步。《纲要》中指出:"要为幼儿创造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引导幼儿相互交流,相互欣赏,共同提高。 在音乐欣赏活动《神奇的门》中,教师和幼儿在充满童话色彩的环境中,一起欣赏了一段充满神奇的音乐,并随音乐创编了小动物探险的情景,教师 提出问题:"小动物们必须想办法搭建神奇的门才能逃出森林。"孩子们在老师故意设计的冲突中开始了自己的创意,他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的热烈讨论起来,并开始迫不及待的自由组合开始用身体搭建了许多有趣的门:与同伴坐在地上,双脚靠拢塔了"脚门",与同伴手脚着地用屁股搭起"连环门",两人后脑勺靠后脑勺,手向后牵手,取名"人字门"…… 许多的想法在和同伴的商量和尝试中获得。在活动中给幼儿自由组合相互参观的空间,幼儿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成功,也分享了同伴的快乐。教师重视了孩子的情感体验,重视了活动过程中孩子的愉悦,给幼儿留一点欣赏成功的空间,让更多孩子一起分享快乐。教师引导幼儿不要一味强调自己技能的表现,不要一味追求自己创造的数量多少,而应关注自己成功的同时关注同伴的成功,关注自己的创造所给同伴带来的快乐,同时同伴的快乐才会使自己更快乐。 快乐是儿童学习、探究、尝试的原动力,孩子因为快乐所以学习,因为学习所以快乐。因此,我们有责任成为幼儿音乐活动的伙伴,支持者,引导幼儿喜爱音乐;在活动中多给幼儿自主的空间,让幼儿寻找快乐;多给幼儿自由的空间,让幼儿创造快乐;多给幼儿合作,交流的空间,让幼儿分享快乐。我们共同努力让音乐带给幼儿快乐,让幼儿真正享受音乐的快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