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童园一天生活中,面对儿童各种不合规范的错误行为,不少教师采取惩罚的方式来纠正儿童。惩罚虽然能制止儿童的错误行为,但很容易伤害儿童的自尊心,使儿童产生逆反心理。新《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尊重儿童的人格”,有的儿童在受罚后会出现暴力行为,有的儿童会拒绝学习,对教师不友好;即使儿童表现出顺从,也可能是出于怕受罚。在许多情况下,惩罚并不能保证儿童改正错误,也不能保证儿童懂得应该怎样做。笔者认为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正视儿童的错误行为,以积极教育方式进行引导,尊重儿童的人格,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
一、了解儿童错误行为出现的原因,以理解和尊重的态度对待儿童
儿童出现错误行为的原因很多,首先是儿童的年龄特点。学前阶段的儿童活泼好动,好奇心极强,让他们长时间地坐着或等待轮流玩是很难做到的。按照皮亚杰的观点处于“自我中心”阶段的儿童往往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和做事情,要求他们与人分享和给予是十分困难的。因此,教师要调整自己对儿童的期望,不要强求儿童表现出超过其发展水平的能力。其次是儿童表达自己需要的方式多种多样。尽管同一年龄阶段的儿童有基本的共同需要,但儿童存在个别差异性,所以每个儿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尤其是某些儿童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他们常常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行为。比如:有的孩子因不满时喜欢打人,用“武力”来平衡自己不满的情绪;还有的儿童喜欢抢别人的玩具,无论如何也要满足自己想玩的需要,缺乏一定的“社交”能力。再次是家庭氛围与环境的影响,儿童在儿童园表现出来的错误行为实际上是对家里形成的压抑或消极情绪的一种宣泄。一般来说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家长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同时,家庭温馨和睦也有利于形成孩子的积极健康的心理。
二、针对儿童的错误行为,选择正确的教育方法
教师在了解儿童错误行为出现的情景与原因之后,应决定是进行个别引导还是集体教育。如果问题涉及一两个儿童的行为,可以采取个别引导的方法,且应尽可能私下里进行,以避免当众让儿童出丑,伤害儿童自尊心。但在实践中,有许多教师把个别儿童的错误公布于众“杀鸡敬猴”,让全体儿童引以为戒,使被批评的儿童感到羞耻。儿童的这种感受将扎根在他幼小的心灵,会对其产生长时间的、甚至是终生的消极影响。
为了避免儿童尴尬而伤害儿童的自尊心,我们不妨试试集体教育的方式。在集体教育中,教师应尽量避免点名批评个别儿童,例如在课前组织教学时,我们经常说:“XX,像其他小朋友一样坐好!”这时,全班儿童的目光都会聚集在这名儿童身上,如果我们换一种语气和方式,通过表扬个别儿童而使有错误行为的儿童改正过来,如:“今天大家表现得非常好,都像XX一样看着我”。“很多小朋友都坐好了,等大家都准备好了,我们就开始活动。”这样既可保护儿童的自尊心,纠正儿童错误行为,又能使集体活动正常进行。
不伤害儿童的自尊心是教师面对儿童错误行为的首要原则,但这绝不意味着教师对儿童错误的迁就。当儿童经过教师多次提醒仍无改进,或儿童之间发生冲突,儿童心情烦躁,教师的语言不能发挥作用时,教师可以通过“冷处理”的方法,让个别儿童暂时离开集体活动,或让他单独坐在较安静的地方。在儿童冷静下来之后,教师和儿童交谈已发生过的事情,帮儿童分析事情的错与对,通过谈话使儿童明白自己错在哪里,该如何做。
三、给儿童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逐步培养儿童的评价能力
当儿童出现错误行为时,教师要帮助儿童寻找改正错误、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要让儿童知道下次发生同样的问题时如何解决,而不只是让儿童知道不应该做什么。教师应向儿童提出合理的、儿童能够理解的行为要求,然后正面强化正确的行为,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而不是使用强制、威胁的手段强迫儿童按照教师的要求去做。教师要有选择地忽略那些对集体影响不大的个别行为,给儿童自己去解决问题的机会。当两个儿童发生小的争执的时候,教师不要立即介入,因为许多问题可以由儿童自己解决。儿童也需要更多的机会去锻炼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的机会越多,儿童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就会越强。儿童在试图自己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他们是在自己的思维水平上进行交流的,其交流的内容被相互理解,如果这时教师介入,以成人的思维水平提出自己的想法,可能会引起儿童的误解,甚至会影响儿童相互之间的交流。
总之,当儿童出现错误的行为时,只要教师能够区别不同的情况,采取正确的引导方式,帮助儿童逐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就一定能使儿童少犯错误,以利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