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园是众多儿童集体生活的场所,安全、卫生等工作的好坏关系着广大儿童的健康和生命,同时也牵动着儿童家长的心。近年来,由于种种因素造成儿童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教师提心吊胆,消极防范,限制小孩的某些活动。然而消极防范是不利于儿童发展的下策。我们应该认真分析造成安全事件的起因,从而制定积极的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儿童安全健康的成长。
一、儿童伤害事件的起因
儿童的安全事件是指儿童在园期间或在与儿童园有关的保育教育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其造成的因素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一) 儿童年龄小,容易出意外。
3-6岁的儿童身心处于明显的未成熟阶段,儿童身体各部分的器官比较娇嫩,神经系统比较脆弱,运动水平比较低,动作的协调性差,识别危险和自我保护能力差,加上活泼、好动、好奇,而且大脑对身体动作的变化不能作出相应的反应,所以极易发生安全问题。走路摔倒是常有的事。如儿童在奔跑时,遇到其他儿童迎面跑来却不知躲闪。由于缺乏生活经验,儿童对自己行为产生的后果无法预见。再如,有的儿童在玩跷跷板时,不顾跷跷板另一端的小朋友,自己突然走开等等,都是儿童不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出现什么后果的表现。此外儿童好奇心强,对周围事物感兴趣,他们东跑西窜,样样事都想试探、触摸,但由于儿童动作不稳,又缺少生活经验,他们不知什么是安全、什么是危险,因此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二) 儿童园制度不严,管理不善。
有些儿童园的安全事件是由于儿童园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的。比如,门卫管理不当,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发生,儿童趁门卫不注意,溜出儿童园而走失。再如,食堂不卫生或者食物不符合标准而导致儿童食物中毒。
(三) 儿童园设施存在着不安全的隐患。
《儿童园管理条例》规定:“儿童园的园舍和设备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儿童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这对儿童园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些儿童园的建筑不规范,台阶过高或栏杆过低,楼梯过窄,极易发生安全问题。有些儿童园的大型玩具是铁制的,儿童在活动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碰伤。有的儿童园把玩具安置在比较硬的地面上,小孩不慎掉下来容易摔伤。有的生活用品放置不当,儿童拿取不方便,造成危险。
(四) 儿童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工作责任心不强。
玩忽职守与工作责任心不强属于不同性质的行为。玩忽职守为渎职行为,通常要承担法律责任。事实上,儿童园因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较少。更多的是教师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伤害。如教师带领小朋友滑滑梯,教师只管和别人说话,没有全神贯注地照看小孩,结果儿童因拥挤而摔下来,造成伤害。儿童趁教师不注意离开教室,在操场上追跑,不慎摔伤等等。
(五)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造成伤害的。
尽管《儿童园教育法规》中规定教师严禁体罚或变相体刊儿童,但是,这种现象在儿童园时有发生,有的儿童不守纪律、好动,教师罚其在教室外思过,儿童却自行跑到院子里玩,儿童因无人看管而发生意外等等。
(六) 儿童体质特殊或者疾病突发。
有些安全事件是由于儿童的体质特殊或者疾病突发引起的。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复发就属于此类。这样的伤害是意外事件,是儿童园不可预见的。
二、儿童安全事件的防范措施
(一) 儿童园应建立安全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一般可从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控制危险因素、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检查监督、及时报告处理等方面建立安全制度。园长承担儿童园安全方面的最终职责,可任命一名领导成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人员要相互协调、分工负责,做到责任分明、万无一失。要注意所制定的制度要落实到行动中。在执行的过程中,注意加强宣传、自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修改与补充,真正做到“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
(二) 儿童园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健康检查工作。
儿童园应该严格执行有关卫生保健制度,切实做好儿童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具体地说,儿童园应该建立儿童健康检查制度和儿童健康卡或档案,并对儿童身体发育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并及时向家长反映儿童的异常变化。儿童园还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儿童园实行食品、药物管理制度,防止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儿童的安全教育。
儿童园还应重视晨、午间检查工作,晨、午检对于发现问题、排除不安全隐患有着积极的意义。
(三) 创设安全的生活环境,消除不安全因素。
儿童园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园内设置威胁儿童安全的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的教具、玩具。儿童园应配备适合儿童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等。儿童园的电源开关或插座应该装在离地面较高处,使儿童不容易碰到。活动器械的配置都要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安全。对园内的建筑、设施、设备、器材、用品等要定期检查、维修。
(四) 强化安全意识,体现预防为主。
首先,工作人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会议、宣传栏、典型事例等进行宣传教育,明确安全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树立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的计划、布置、检查、评比等各项工作,将安全管理与日常保教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其次,教职工要把安全岗位责任制牢记在心,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本着对儿童负责的思想,努力辨识危险源,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方法,将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与家长及时联系、沟通,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再次,儿童园开展内容全面、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应开展一些自救的游戏,如着了火怎么办,走失后怎么办,遇到陌生人怎么办……并创设情景让儿童模拟表演,让儿童在游戏中学习自救知识。还要将安全教育落实到儿童一日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中,真正实现《纲要》中“让儿童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会保护自己”的要求。
(五) 儿童园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
儿童园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时,事事以儿童为中心,本着促进儿童和谐发展的宗旨,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传达室人员一定在坚守岗位,儿童在园期间关闭大门,决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儿童的接送严格按制度办事,接——教师把小孩交给家长;送——家长把小孩交给老师。小孩最好由专人接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换人,家长应事先通知老师,如家长事先没有通知,而放学时换了别人接小孩,即便是熟人,也应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后再作决定。
三、儿童园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有些儿童园害怕出现安全事故,把儿童的“安全带”系得太紧,安全教育步入了误区,表现在取消活动保安全、降低标准求安全、限制范围为安全。步入误区的原因是消极的安全观。表面上看,儿童是安全了,长期下去儿童从不能活动发展到不敢活动甚至不想活动。长此以往儿童的视野变得狭窄、无实践经验、好奇心淡化、创造力想像力被抹杀。更令人不安的是,由于儿童缺少必要的锻炼,当身处不安全的境地时,往往会手足无措,缺乏必要的应对能力。
小孩的安全是儿童园的头等大事,只要我们以辩证的态度处理好保护与安全教育的问题,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细致地做到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小孩健康、快乐地成长,让家长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