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把学前教育作为六大发展任务之一,给我们学前教育工作者以很大的鼓舞。但因长期以来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太多,希望在《纲要》中进一步提出明确的更强有力的改革和发展措施,以促进学前教育尽快普及。
1.在投入体制方面:普及学前教育难点在农村,应强调政府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中的作用,应和普通高中教育提法相同: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
原因:一是农村很少有社会团体,所谓的社会力量就只有公民个人;二是目前民间力量投资办学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逐利,而在农村,由于人口居住分散以及农民家庭不够富裕等原因,私人办幼儿园获利很小,因此公民个人投入较大资金办标准化幼儿园的积极性并不高。现有多数的民办园都不达标,影响了农村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三是民办园是按成本收费的,如果所有的成本都由家庭一方承担,很多百姓不愿承受或难以承受,这样势必会影响学前教育的普及速度;四是学前教育虽然属于非义务教育,但毕竟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且因其是教育的起点,从根本上关乎教育的公平,所以应该由国家来承担主要办学责任,而不能主要依靠个人来办,就像高中和大学不属于义务教育,仍然主要由国家来办一样。
2.在投入方式上:中央明应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并要求各级政府配套设立相应资金重点支持西部和农村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通过举办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向符合标准的社会力量办园提供经费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促进教育起点公平。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可采取以奖代拨方式。
3.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思路上: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应提出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村幼儿园(班)为基础,以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学前教育网络。要把乡镇中心幼儿园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尽快结束农村学前教育靠低廉收费运转的历史,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5.在管理体制方面:要进一步理顺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区县和乡镇两级共管,以县为主。县(区)政府为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责任者,负责制定本辖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控幼儿园布局;安排并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建设公办幼儿园,将乡镇中心幼儿园同农村中心小学一样统一建制与管理,核岗定编,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继续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协助县(市)共同管理本乡镇区域内学前教育机构;筹措经费,提供场所设施,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努力改善办园条件,使其达到标准化的要求;落实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
原因: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许多乡(镇)因财力和人力所限,很难承担起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二是在农村基础教育中,义务教育已全部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高中教育也在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纳入县一级统一管理。
6.在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在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时,要认真考虑事业发展和教育质量所需,逐步解决长期积压的在编教师只减不增、不在编教师工资待遇无保障等问题。同时,应要求各地方设立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标准,研究解决不在编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险问题。为切实保证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合法权益,在文件中应提“中小幼”教师,以免把幼儿教师遗忘或排除在政策之外。
7.在重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同时,应进一步提出合理布局城镇学前教育机构,不断提高其办园条件和质量的要求。各级政府在出让商品房土地和安排经济适用房及农居房土地时,应根据学前教育设施布点规划,以教育用地划拨或作为土地竞拍的前置条件安排好幼儿园的用地,实施居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并将之纳入教育资源的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