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呼吁
作者:王春英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作为在学前教育战线工作了20余年的教育工作者,抱着急切和激动的心情认真拜读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既有欣慰又感觉意犹未尽。欣慰的是国家终于把学前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的教育阶段与其他各类教育并列,其地位和作用逐渐得到认可;《纲要》提出了学前教育发展目标,确定了政府的主导地位,提出了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把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列入了重大项目等,这让苦盼已久的学前教育工作者看到了曙光,同时也让广大的家长和学前儿童看到了希望。从此,学前教育工作者有章可循,学前儿童特别是农村儿童、有特殊需要及困难儿童有了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家长们终于可以不必彻夜排队等候进入条件较好的公立幼儿园,可以更加安心地从事学习和工作,这确实是惠及民生的福音。
但是,对于一些困扰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纲要》中没有提及,有的条文显得模糊,有的规定不到位。
一是发展目标偏低。《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而实际上,我国已经基本普及了学前一年教育,一些省市如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学前三年的入园率已经达到了90%以上,已经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杭州市、寿光市等发达地区提出了普及学前四年教育的目标。作为规划教育十年发展的《纲要》,要既具有客观性和操作性,给欠发达地区提出努力方向,同时具有前瞻性和引导性,不能束缚发达地区的发展的速度。
建议修改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普及学前四年教育试点。
二是办园体制不明确。《纲要》(六)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这一规定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政府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变与进步,但是仍嫌笼统。面临城乡存在极大差异的现状,可以分别提出不同的办园体制。特别在农村,一是受地理位置的限制,生源较少,形不成市场和竞争,二是受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限制,无法提高收费标准,只能是依靠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学校发展学前教育,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以公办幼儿教师为主的发展模式。否则如果只是依靠家庭作坊式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只能无限期地陷入“办园低条件、教师低水平、待遇无保障、小学化倾向严重、儿童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 的恶性循环,儿童的生命权、受教育权及发展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无法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希望其子女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最基本愿望。
建议修改为:在城市,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在农村,建立以县市区政府办园为示范,乡镇政府举办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集体及学校办园为主体,公民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办园体制。
三是教师队伍管理问题。教师队伍问题最突出的主要有2个,一是教师编制问题,二是非公办教师待遇问题。由于国家2001年进行的中小学教师的核编定岗,幼儿园教师没有包括在内,造成幼儿园编制只出不进的状态。原有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缺口越来越大,只能临时聘用教师,并且自行承担教师工资和福利,造成幼儿园不断提高收费,更造成家长的不堪重负,甚至怨声载道,政府办园的普惠性得不到有效体现。新举办的幼儿园(特别是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没有编制,只能临时调用小学公办教师,编制仍在小学,这只是解决了一时只需,因为随着这部分公办教师的退休,幼儿园仍是处于没有编制状态。并且这些教师职称评定、工资福利也会受到影响,造成教师回流小学的现象。更因为农村幼儿园没有编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无法到农村任教,使原本有限的教师资源流失严重,并且已经影响到了学前教育专业的招生。
《纲要》提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是否只是特指公办幼儿教师?是否包括非公办幼儿教师?非公办幼儿教师是否是教师?他们的身份、地位和待遇如何保障?毋庸置疑,非公办幼儿教师是支撑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和中坚力量,她们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以山东为例,2007年,全省共有幼儿园园长、教师11.2万人,其中非公办幼儿教师8.1万人(农村5.45万人,城市2.70万人),占总数的72.3%。这些教师的身份、地位不确定,工资待遇没有保障,成了新的社会贫困阶层,已经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并且因为幼儿教师上访频繁,成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有一名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在教师节前夕给我写信,问我她们是否是教师,是否也可以过教师节?我心酸但是无言以对,因为在国家和省的文件上找不到相应的解释和答案。如果他们不是教师,那么在幼儿园工作了几十年,把毕生心血和精力都给了孩子,她们不是教师又是什么?只能算是农民工?临时工?如果他们是教师,她们的工资待遇又如何保障?
非公办幼儿教师是不容回避、也不能回避的问题,如果一味的回避与放任,只能导致问题越来越大、越来越突出。为解决这些问题,许多省市进行了有益探索,杭州市政府规定“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办教师的60%,并做到逐年提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山东的青岛市、东营市、威海市政府等都规定了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要达到当地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青岛市城阳区政府规定要达到2倍以上。教师待遇提高了,有了社会保障,才能吸引比较优秀的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才能得以发展。
建议修改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达到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上,并办理社会保险,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四是学前教育投入笼统且缺乏可操作性。《纲要》提出“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同为非义务教育的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却享受不一样的政策和待遇。
学前教育一直是教育发展的短板,成为弱势教育群体,与长期以来投入严重不足有极大相关。世界范围内,学前教育经费支出占教育经费总支出的3.8%,而我国一直在1.2%之间徘徊,尚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并且在国家层面上,一直没有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无法对贫困地区及弱势群体进行补助,也无法开展教师培训活动,学前教育一直处于艰难维持甚至削弱和倒退之中。有的地方政府不仅没有投入,更有甚者,把幼儿园作为赢利的工具。有位园长曾反映,他们是居委会办园,但是居委会要求幼儿园每年要上交80万的利润。另一个街道举办的幼儿园,也要每年向街道上缴50万元。幼儿园不得不靠提高收费标准、减少教师编制、降低教师工资、增加班额、减少投入来维持生存。有的幼儿园尤其是学前班每班人数高达103名!幼儿教师和幼儿之比高达1:20,儿童的生命和安全受到威胁,更何谈教育质量的提高。
学前教育既然为公益性教育事业,就应该加强政府的责任,增加财政的投入,除大力举办公办幼儿园以外,要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支出占教育经费中支出的比例,并且各级政府都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建议修改为: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及开展教师培训。
五是举办学前班问题值得商榷。《纲要》(七)提出“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这一提法容易产生误导与歧义。
第一,学前班是指对没有接受过幼儿园教育的幼儿实施的入学前一年的教育,其目的是为幼儿进入小学做准备。是我国八十年代针对幼儿园不足而提出的。而目前,我国城市幼儿园教育已经完全可以满足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需求,开始向0-3岁儿童早期教育延伸;在农村,群众已经普遍认识到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希望其子女接受正规学前三年学前教育。因此《纲要》不应该提倡只发展学前一年教育,也不应该提倡只是附设学前班,而是应该倡导举办完全性幼儿园,发展学前三年教育。
第二,学前班已经是小学化倾向的重灾区。现在的许多学前班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为没有接受过幼儿园教育的幼儿实施的入学前一年补偿教育,而是在幼儿园中班以后再进入学前班。这些学前班是某些机构利用家长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对幼儿进行奥数、英语、小学学科知识教学,成为小学教育的延伸,成为以损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为代价误导家长谋利的手段。正像郑渊洁所说,“学前班是培养反季节儿童的集中营”。并且多数学前班,设施简陋,不是独立建筑群体,没有独立的户外活动场地,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第三,许多省市已经制定政策取消学前班。辽宁省教育厅提出2008年前全省将取消小学学前班,城市小学举办的学前班向独立的三年制幼儿园过渡,农村小学举办的学前班向独立的二年或三年制幼儿园过渡。广东省教育厅提出学前教育要坚持以幼儿园为主要形式,要普及幼儿教育,取消学前班。甘肃省决定今后4年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到2007年,各市、州、地城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取消学前班。北京市从06年秋季开学起,全面停办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到2010年全市小学全部取消附设学前班。另外,石家庄、重庆等市也都下发了取消学前班的文件。如果《纲要》规定小学可以附设学前班,极易给各地政策带来困惑,引发各地千方百计取消的学前班死灰复燃。
建议修改为: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举办完全性幼儿园。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六是重大项目及改革试点问题。《纲要》(六十七)提出实行“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确实让我们很激动,说明国家把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转移到了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在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者免费教育呼声日渐高涨的今天,一些地区已经开始了免费学前教育的探索和试点工作,国家是否可以进行免费学前教育的试点,以对学前教育发展进行引领。
建议增加:免费学前教育试点。学前教育券的探索;设立生均学前教育经费;对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扶持。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学前教育政策严重缺失,一直被边缘化,且一直处于“被改革”状态,正如一位老厅长所说“各级各类教育都从改革中受益,唯有学前教育除外”。各级各类教育在享受改革的胜利果实的同时,学前教育却受到各种冲击,一直在萎缩和倒退,确实让学前教育工作者们感到痛心、寒心。衷心希望《纲要》的制定,能给学前教育工作者们带来福音,给我们的儿童带来福音,更给我们祖国的未来带来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