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于27日下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近年来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新举措和新进展时谈到,我国现在正普遍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演练,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安全工作。
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首次将学校安全教育写入了法律,为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教育部始终把保证中小学生安全作为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多次下发文件对中小学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是联合十个部委下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安全责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制订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了中小学校教育,做好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通过有针对性地发布安全预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通报各类事故、加强日常安全教育、普遍开展安全演练等工作措施,努力为广大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据统计,2005年、2006年、2007年各类校内外安全事故导致中小学生死亡人数呈减少趋势,2006年、2007年分别比上年下降了9.24%和13.67%。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正是许多学校平时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注重安全教育和演练,在发生地震时能够及时安全疏散师生,才避免了更大的伤亡。灾后不久,教育部会同建设部紧急制定了“地震灾区学校校舍评估标准”,指导灾区开展校舍排查。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今年9月1日,地震灾区学校按时复课开学。
王定华在谈到教育部今后的重点工作时说,要对现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进行全面排查,禁用一切危房,对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加固和改造,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没有经过加固的校舍要拆除重建。为了落实这项工作,教育部将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于今年11月、12月进行校舍安全的大检查。检查之后,对于这些校舍要进行分类规划,有拆除重建的,有加固的,我们已经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向社会说了,大幅度的提升中小学建设的标准,包括提高它的抗震水平,使当地的中小学校舍成为最坚固、最可靠,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校舍,成为一旦发生灾害时,人民群众的避难所。
王定华表示,其他安全工作也要进一步做好。教育部还准备对中小学的其他涉及到师生安全的方方面面进行检查,首先请地方自查。从10月底自查到12月10日,12月10日以后的二十天,教育部要进行抽查,目前正在向全国各地发出自查的通知。校舍检查是一个重点,食品卫生是一个重点,校车安全和交通安全是一个重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是一个重点。为了检查这些重点工作是不是落实了,既要看它的制度保障,看它是不是有隐患,往年查出的隐患是不是整改了,另外还要看下一步有没有进一步的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