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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厦门学前教育研究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不详  作者:中国学前…  浏览次数:266

厦门学前教育研究会对提高农村幼儿教育质量的建言

    (一)政策扶持,强化责任

     事实证明,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学前三年的入园率、提高小学的入学率,对社会整体和谐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但是,一些农村幼儿园(班)由于布点过于分散,规模较小,办园(班)条件简陋,办园经费严重不足,保教质量低下,影响着农村幼儿的入学率。

      因此,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政策,明确农村幼儿园的办学责任,确保农村幼儿园能有基本的办学经费,促进农村幼儿园的发展。

      如,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出台适合农村学前教育的法规,农村幼儿园的评估制度等,明确农村幼儿园(班)的基本硬件、软件条件,保障农村幼儿能有相对安全、卫生的学习、游戏环境。如,给予学前班应有的安全园舍,在一些小学并校后,旧校舍应优先给幼儿园无偿使用;要求农村幼儿园应有必备的教玩具,保证幼儿的基本学习需要;要求农村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幼儿园工作规程》99.6.1第十八条)……

   (二)提高待遇,稳定师资。

     农村幼儿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村办的幼儿园师资队伍不稳定,导致教育教学水平不高。解决农村幼儿园师资的问题,关键是待遇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农村代课教师都没有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显然与《劳动法》的规定相违背。教师工资普遍偏低,没有医保、社保。随着农村工业化进程的发展,越来越多就业的机会使得许多代课教师从事幼教的信心动摇。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首先是物质的需要,其次才是精神的需要。因此,稳定教师队伍,保障农村幼教质量,应在一定程度提高代课教师的工资待遇、解决教师的社会保障。因此,首先应完善农村教师聘用制度,其次,政府应下拨专项经费,补贴农村代课教师的工资,完善教师保险制度,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确保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还可以定期表彰坚持农村教育岗位的优秀教师,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地位。

     当然,在短时间内也许政府无法投入大量的资金提高农村代课教师的待遇,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但是,可以采取按代课教师的相应工龄每年给予适当的补贴。如养老保险的缴纳可采取个人支付与政府补助的方式,具体发放应根据幼儿教师从业年限、贡献大小,不能一概而论。如;可以从业年限25年以上、20年、15年、10年等为界定,合理制定个人应缴纳的数额比例。个人缴纳的比例根据工作年限确定为10%、15%、20%、30%不等。

     (三)强化培训,提高师资素质

      农村幼教质量要提高,重要在于提高教师素质。让教师多参加培训工作是提高师资水平的快捷方式。目前农村幼儿园、学前班存在的培训经费不足、包班上课没时间参加培训、培训机会少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代课教师的专业成长,是产生公办教师与代课教师素质差距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应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为龙头,出台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强制培训制度,采用面授、函授、远程教育、教学研讨等多种培训方式,定期培训农村幼儿园教师,确保农村幼儿园教师能持证上岗。鼓励年轻的农村代课教师通过自考、函授等方式提高学历,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奖励,提高她们的素质。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为促进农村幼儿园的发展,应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要求》,出台相关政策及评估标准,规范农村幼儿园的管理:

      对于农村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可通过督导部门、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检查、评估等方式解决。

收集到的相关建议:

1.学前教育应尽快立法,为学前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2. 因学前教育在人一生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因此呼吁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让全社会都来重视学前教育!让学前教育为国民素质的发展推波助澜!

3. 学前教师的待遇普遍不高,和小学教师相差很多(比如未能享受阳光津帖、没有加班工资等)。这是导致学前教育师资流失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改变幼教现状,就必须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地位!要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教师待遇,让幼儿教师与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待遇平等,让幼教老师同样享有《教师法》规定的待遇,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

4. 办好公办幼儿园,改善乡镇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

5.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为幼儿园配备数量足够的、素质教高的教师队伍。

6.因多数民办幼儿园在硬件上投入不足,软件建设重视不够,同时教师队伍流动性大,导致办学质量整体低下,因此呼吁建立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部分优质民办幼儿园为辅助的学前教育办学模式。

7.提高农村非正式编制教师待遇和地位,解决其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

8.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提高民办幼儿教育质量,提高民办幼儿园地位,提高民办教师地位。

厦门学前教育研究会收集的建言(二)
 

      1.学前教育要尽快立法。
      作为一个在学前教育从事28年的教师来说,最渴望的是有人关注幼儿教育,关注我们0~6岁的孩子们,我们有很多的法律条文,可是却没有一个学前教育法,虽然我们这行没有轰轰烈烈的业绩,有的只是平凡的日复一日的孩子的鸡毛蒜皮小事,可是一个孩子的冷暖安危牵动多少父母的心,孩子的健康快乐可以让广大的家长安心工作保一方平安,更重要的是学前期是人生的重要时期,人的许多关键期如语言关键期、数学敏感期、音乐教育的关键期等,而我们耽误不起的是儿童的童年,童年不能重来我们期待学前教育早日立法,让全国的孩子都拥有灿烂的人生开瑞。
如果学前教育立法,就有师资保证,就有师资培训的保证、就有稳定师资的保证,我很敬佩我们的同行姐妹,她们是天真烂漫孩子们的天空,她们有着如孩子般纯洁的心灵,无怨无悔地将自己的童心爱心献给孩子们。
有的人可能说这行轻忪,高工资。可谁知道不仅上班时间是很长的,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一天在园达10个小时,如果是民办园的教师拿着800元民工的工资却干着教师的活,而难得的是没有备课时间,上着全天的课,晚上为了明天那些孩子有儿歌读,有故事听、有好玩的游戏还要备课到很晚,……我们想如果学前教育立法,教师们的科研时间、备课时间、培训时间就能保证。 为了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急切地呼吁学前教育早日立法。
      2.强烈建议国家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终生教育的奠基阶段,是基础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有巨大影响,理当成为教育公平的起点。与中小学生相比,幼儿是个更为弱势的群体,理应受到善待,正如一个家庭中最小的孩子需要更多的照顾。无论从教育公平还是教育效率的角度,学前教育都应该受到优先重视。然而当前,学前教育处于教育供给链条的底端,所以强烈建议国家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使学前教育回归到教育公平体系中应有的位置。
      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能保证贫困地区3——6岁幼儿提早享受到教育,为人的终身教育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
     3.明确幼儿教师地位与小学、中学教师地位一样,保证幼儿教师的待遇。
      学前教育要得到较大发展,经费投入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必须增加经费的投入,切实支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长效的管理机制,采取措施保障学前幼儿的受教育率和在岗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让幼儿教师在工作中有自豪感和归属感,才能提高我国的学前教育水平,才能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投身幼教事业。
     4. 应创新教师教育机制,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建设。
     (1)提高幼儿师范学校的门槛,保证师资力量。要注重师范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加强师德教育。
     (2)教师队伍的稳定非常重要。
      目前公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都比较稳定。因此建议幼儿教育要以国家投入为主,公办教师为主。增加公办教师的编制,通过公开招聘和考试,吸纳优秀的聘任制教师纳入编制内。
     (3)保障和改善聘用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提高聘用教师待遇和社会保障,规范聘用教师的管理,促进聘用教师振奋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幼教事业,使幼教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5.建立幼教资源库,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促进教师之间的分享与交流。让教师有更多的自我充电时间,提升教师在继续教育终身学习中的主观能动力。
      6.提高对学前儿童健康的重视程度,确保有利于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顺利实施;向教师和家长提供切实可行的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建议;建立家长学校宣传健康教育机制。
       7.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幼儿园的管理,建立具有实效的管理规范和机制。在充分公办幼儿园示范作用的同时,合理吸收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幼儿园,规范社会力量办园的管理, 建立对其经费管理、办园方向和办园质量的管理规范。 
     8. 重视关注0—3岁幼儿的早期教育。重视贫困、病残、单亲儿童接爱教育情况。


 

厦门学前教育研究会收集
 

(广东学前教育网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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